研究生〔2015〕10号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启动2015年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并组织开展2014年立项的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以及2013年和2012年立项的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文件精神,围绕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和机制改革,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模式、管理体制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发展,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
2.项目类型及申报指南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本次项目申报设申报指南(见附件1),申请者应根据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宜宽泛,要体现问题导向和具体成果,突出理论的前瞻性和实际应用价值。
3.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
(1)项目组成员应为我校在编在岗的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以及较为丰富的研究生教学和管理经验。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有2年及以上的研究生指导、教学或管理经历,或者具有中级职称和硕士学位且有4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2)项目负责人正在主持校教改项目且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同一年度最多申报1项或参与2项项目,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超过5人。
(3)项目结题验收时须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教改论文和相关研究成果。面上项目要求发表1篇论文;重点项目要求发表2篇,且至少有1篇发表在我校规定的二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均需标注“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且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组成员,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理工大学。
(4)项目研究如未达到上述成果要求,但研究成果有较强的操作性和较好的实践效果,已在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中产生明显成效的项目,可聘请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项目组成员不能担任研究成果鉴定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后,再申请进行结题验收。
(5)每个学院需至少申报1项。
4.项目研究周期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起始时间为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面上项目一般不得延期。
(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
1.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和《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浙理工研〔2015〕13号)要求,立足研究生能力培养和长远发展加强课程建设,构建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研究生课程体系,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建成师生共同发展、共享成果的课程育人平台。
2.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内容
本次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申请者应根据指南确定的课程建设要求,并结合课程教学具体情况,选择建设内容,开展相关建设工作。
3.项目申报条件
(1)课程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且已连续开设两年及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全英文、双语教学、学位课程。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教学效果良好,课程主讲教师不少于2人。
4.项目建设要求
申报项目需结合申报指南,从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整合、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考核方法改革等方面提出明确的建设目标和成果成效。具体的建设目标和成效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每个学院需至少申报1~2项。
5.项目建设周期
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起始时间为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不得延期。
(三)经费资助和管理
1.项目经费资助情况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8000元,面上项目每项资助经费4000元。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公共基础教学方面和职能部门承担的校教改项目、影响面广的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由学校资助,其他校教改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由项目推荐学院(部)资助。本次获批立项且中期检查为“优秀”的课程建设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2.项目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付,专款专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后拨付总经费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总经费的30%,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经费。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的负责人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项目管理→教改项目申请”或“项目管理→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菜单栏,填写并提交《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或《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立项申请书后,打印立项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两份,完成项目组成员签名后,送交所在学院(部)。
2.各学院(部)对拟申报的项目分研究生教改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两类进行评审排序推荐(推荐排序结果输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将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签名并盖部门公章的申请书(一式两份)和盖部门公章的推荐汇总表(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统一报送研究生部。管理部门申报的研究生教改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由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推荐意见、签名并盖部门公章后直接报送研究生部。项目申请书、推荐汇总表等须在2015年6月15日前上报学校。
3.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15年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
二、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4年立项的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共24项(具体名单见附件3)。
(二)中期检查实施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浙理工研〔2013〕4号)和《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理工研〔2013〕5号)有关规定,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校研究生教改重点项目和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程建设项目经学院(部)审核同意后报送研究生部,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学院资助经费的校研究生教改面上项目和非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程建设项目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中期检查结果报研究生部。
(三)材料要求和时间
1.项目负责人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项目管理→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或“项目管理→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菜单栏,填写并提交《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或《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项目负责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后,打印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稿一式两份,并附阶段性成果支撑材料一份,送交所在学院(部)。
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校研究生教改面上项目和非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程建设项目。学院将一份《校研究生教改面上项目和非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程建设项目学院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和纸质稿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部门公章后,连同签署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及盖部门公章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两份),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部。同时上交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和盖部门公章的校研究生教改重点项目和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稿(一式两份)。学院应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中期检查的审核工作。
三、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题工作
(一)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2013年立项的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2012年立项的尚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校研究生教育研究与改革项目,共30项(具体名单见附件5)。
(二)结题条件
按照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验收标准进行结题验收。
(三)验收程序和时间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或《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可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下载路径:综合管理→文档下载→培养管理→质量工程),将纸质稿一式两份和电子稿,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学院。校2013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如因未完成研究任务要申请延期结题验收,需提交经学院批准的《项目延期结题验收申请报告》一份(下载路径同上),申请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其他类别项目一般不得延期。
2.学院初审,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稿和电子稿及相关佐证材料,于2015年6月15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部。
3.研究生部审核,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后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研究生部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