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旧版本
日常管理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日常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留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6-18 09:53:05 点击量:

各学院(部)、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2025年暑假工作安排,学生暑假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至9月10日,为维护我校暑期留校研究生正常的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暑期留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留校研究生按需落实登记备案手续

请同学们提前规划好暑期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非必要不留校,确需留校的同学务必加强自我规划和安排,保障暑期在校学习和科研等活动的顺利进行。

因科研学习、实习实践、学科竞赛等原因,暑期确需留校的研究生,应按需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登录http://xgxt.zstu.edu.cn(或访问微信-“浙江理工大学企业号”-浙理数字学工),在"假期服务"-“假期留校服务”,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备案(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方可留校。暑期赴联合培养院校和地方研究院、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院所从事项目研究的研究生,也需在浙理数字学工系统登记报备假期留校信息,纳入教育管理范畴。暑期留校申请平台开放时间为6月18日至6月23日中午12:00。各学院应分层分类,严格把关,耐心细致地做好暑期留校研究生的审核和信息统计汇总工作,确定学院暑期留校工作师生负责人,提前报研工部备案。

二、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

1.做好离校研究生的登记备案工作。暑假开始后,离校回家研究生须向学院办理登记备案,学院应建立工作台账。原则上中途不返校,确需返校的须提前向学院提交申请并经审批;未登记备案、未按时归寝签到或未经审批夜不归宿的研究生,核实后可取消暑期留校住宿资格。

2.落实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暑期留校研究生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及暑期留校有关管理规定,签订《2025年暑假留校研究生安全自律承诺书》(见附件),主动配合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暑期因导师和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安排,在联合培养院校、地方研究院、省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实践活动的研究生以及签署了校外住宿协议但暑期仍需每天来校从事科研实践活动的研究生均纳入暑期留校研究生的范畴各学院需针对类学生特点,精准实施教育管理。严格禁止暑期留校研究生单人单寝各学院须提前摸排住宿情况,动态组织落实合并住宿安排,确保住宿安全。留校研究生须每日按时完成归寝晚签到,未按时签到的,学院须及时核查并跟进处理。暑期留校研究生如出现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须第一时间就医,并同步向辅导员及学院留校工作负责人报告,确保健康监测无死角。

3.压实责任,切实做好暑期留校研究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研工部统筹暑期留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协调相关事宜;各学院须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值班制度明确责任人,对导师和研究生开展科研实践安全教育;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好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责任,需妥善安排科研工作,对学生加强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教育,杜绝研究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隐患。

三、其他方面有关事项

1.严肃认真落实暑期留校研究生每日考勤制度。各学院须有专人负责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并根据留校研究生实际指定1-2名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研究生骨干,担任本学院留校研究生负责人。各学院要充分发挥留校研究生骨干的作用,协助做好本学院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暑假期间每天晚上22:30前,各学院研究生负责人应向学院负责老师、研工部分别报送学院当天留校研究生的情况统计,及时、准确地掌握留校研究生的动态信息。

2.各学院在6月25日下午16点前完成留校审批工作,并将《2025年暑假留校研究生统计表》(以系统审批后导出模板为准)、留校研究生管理辅导员、研究生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等(见附件),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的纸质版材料报送研工部,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研工部邮箱ygb@zstu.edu.cn,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6843146。

3.学校相关联系方式:

【下沙校区】学校总值班室:86843117;校园治安报警:86843110;生活区治安报警:86916110;生活区消防报警:86916119;公寓报修平台:86843985;网络报修:86843388;

临平校区学校总值班室:86845177;校园治安报警:86843110;消防报警:86843110—2;公寓报修平台:86845337;网络报修:86845339

 


Copyright © 2011-2013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杭州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92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