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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留校研究生和校外实习实践研究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7-30 07:35:49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鉴于近期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频发,各类风险与安全隐患增多。为切实保障暑期留校研究生校外实习实践研究生安全,就进一步加强暑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研究生暑期安全教育

)人身安全。提醒研究生密切关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动态。极端天气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高温天气注意防暑降温。防疫防病工作不松懈,警惕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不喝生水,避免接触或饮用受污染水源。不吃生冷变质食物,做好个人卫生管理。自觉远离安全条件不达标的区域和存在潜在安全风险的各类场所。远途出行、夜间出行应尽量结伴同行,参与各类活动时加强自我保护,做好安全防范。

(二)交通安全。教育研究生假期出行务必遵守交通规则,严守交通安全红线。骑行电动自行车须佩戴头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面交通状况和行人车辆动态。外出时选择正规交通工具,乘坐网约车或出租车时,注意核对车辆信息,并将行程分享给朋友或家人。避免深夜独自出行或搭乘陌生车辆前往偏僻区域。

(三)消防安全。教育研究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范,假期开展科研实验时按规定穿实验专用服、佩戴好防护用具,熟悉应急处理流程,严禁违规操作。离开实验室前,确保水、电、气、仪器设备等处于安全状态,锁好门窗。离校或离开寝室前,要切断室内所有电源并关好门窗,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避免私拉电线或堆积杂物。

)防溺水。教育研究生谨防夏季溺水事故,严禁到无人看管的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野外水域游泳、戏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向广大研究生普及防溺水知识与应急自救技能,做好安全预警。

)财产安全。教育研究生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不轻信陌生电话,拒绝意外之财的诱惑。提升在网络安全、金融信贷、投资消费等方面的风险认知水平,树立正确财富观、消费观,自觉远离传销、非法集资、套路贷、虚假理财、刷单返利等骗局和违法活动,切实筑牢财产安全防线。

心理健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及时掌握留校和外出实习实践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及心理健康状况,鼓励研究生学会自我减压,做好情绪管理。要与校外联合培养单位、地方科研院所保持信息互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协同处置机制。完善家校联系沟通机制,及时沟通研究生在校表现与心理动态,增强家校协同育人工作合力。留校研究生如感到压力过大或情绪状况不佳,可寻求学校心理中心帮助,或向信任的师友倾诉。加强研究生党团支部、课题组、班集体建设,增强同学间的关心关爱与互帮互助。

二、加强留校和外出实习研究生的过程管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严格落实《浙江理工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研究生外出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留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将研究生暑期留校和外出实习期间的过程管理落到实处。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须组织外出实习实践研究生按规定签订两方、三方和五方协议及安全责任书,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报备手续,每日严格执行安全报送制度,出行前务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暑期留校研究生按需落实登记备案手续,落实每晚打卡制度。进一步做好留校研究生负责人的工作指导,避免出现暑期留校研究生单人单寝的情况,确保研究生暑期留校学习生活安全、有序。

三、落细落实研究生暑期安全责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须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暑期留校和校外实习实践研究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应进一步优化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置和上报严格实行“谁派出、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人,面向导师和研究生进一步强化科研实践安全教育。强化导师研究生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责任,妥善安排科研工作。进一步落实好外出实习实践研究生的行程、住宿及紧急联系人等信息备案工作,畅通师生沟通渠道,掌握学生动向,加强日常教育与管理。

生命至高无上,安全重于泰山。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导师和研究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加强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凝聚家校协同、导辅协作育人合力,共筑暑期留校和校外实习实践研究生的安全防线,全力保障暑期学习科研的广大研究生度过一个安全有序、健康充实的假期。


                             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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