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2026年暑假工作安排,学生暑假时间为2026年7月4日至9月9日,为维护我校暑期留校研究生正常的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暑期留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留校研究生按需落实登记备案手续
今年暑期,学校学生寝室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多,学生非必要不留校。确因学习、科研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且需要留校完成的,可向导师和学院提出留校申请,并按需履行在线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暑期留校的研究生,应登录http://xgxt.zstu.edu.cn(或访问微信-“浙江理工大学企业号”-浙理数字学工),在“假期服务”-“假期留校服务”,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备案(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方可留校。暑期赴联合培养院校和地方研究院、省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院所从事项目研究的研究生,也需在浙理数字学工系统登记报备假期留校信息,纳入留校教育管理范畴。暑期留校申请平台开放时间为6月23日至6月30日中午12:00。各学院应分层分类,严格把关,耐心细致做好暑期留校研究生的审核和信息统计汇总工作,确定学院暑期留校工作师生负责人,提前报研工部备案。
二、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
1.做好离校研究生的登记备案工作。暑期决定回家等外出的研究生,离校外出前须向学院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学院应建立工作台账。暑假离校返程的研究生,原则上中途不返校。确需假期中途返校的研究生,须提前向学院提交申请并经审批同意。未登记备案、未按时归寝签到或未经审批夜不归宿的研究生,经教育提醒无效者,核实后可取消暑期留校住宿资格。
2.落实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暑期留校研究生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及暑期留校有关管理规定,签订《2026年暑假留校研究生安全自律承诺书》(见附件2),主动配合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暑期因导师和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安排,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实践活动的研究生,以及签署了校外住宿协议但暑期仍需每天来校从事科研活动的研究生,均需纳入学校暑期留校研究生管理范畴。各学院需针对各类学生特点,精准实施教育管理。各学院须提前摸排暑期留校研究生的住宿情况,实施动态监测与管理,避免出现单人单寝住宿的情况。留校研究生每日晚间应按时完成归寝签到,未按时签到的,学院须及时核查并跟进有关工作。暑期留校研究生如出现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应第一时间就医,并同步向辅导员及学院留校工作负责人报备。
3.压实留校研究生的安全管理责任。研工部统筹暑期留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协调相关事宜。各学院须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值班制度,对导师和研究生开展暑期科研安全教育。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好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责任,需妥善安排科研工作,对学生加强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教育和安全教育,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隐患,避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三、其他有关事项
1.严肃落实暑期留校研究生每日考勤制度。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并根据留校研究生实际指定1-2名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研究生骨干,担任本学院留校研究生负责人。各学院要充分发挥留校研究生骨干和“一组三员”等信息员的作用,协助做好本学院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暑假期间每天晚上22:00前,各学院研究生负责人应向学院负责老师、研工部分别报送当天学院留校研究生的情况统计,及时、准确掌握留校研究生的动态信息。
2.完成留校研究生审核报送工作。各学院在7月1日下午16:00前完成留校审批工作,并将《2026年暑假留校研究生统计表》(以系统审批后导出模板为准)、负责学院留校研究生管理的辅导员、研究生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等(见附件3),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纸质版报送研工部,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352978315@qq.com,联系人:阮老师,联系电话:86916327。
3.学校相关联系方式:
【下沙校区】学校总值班室:86843117;校园治安报警:86843110-1;消防报警:86843119;公寓报修平台:86843985;网络报修:86843388。
【临平校区】学校总值班室:86845177;校园治安报警、消防报警:86843110—2;公寓报修平台:86845337;网络报修:86845339。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