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持续推进人才培养工作改革,切实发挥研究生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保障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基本学习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
二、岗位申请与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学业成绩较好且学有余力,并且征得导师同意。同等条件下,学校认定的研究生资助对象优先考虑;
2.申请本科生课程助教工作岗位的研究生,原则上必须是助教岗位所在学院研一、研二学生;申请研究生课程助教工作岗位的研究生,原则上必须是助教岗位所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或研二、研三学生;
3.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所学学科必须与助教岗位所属学科专业高度相关;
4.受到纪律处分或存在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学习时间与助教岗位工作时间有冲突等情况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助教岗位。同一学期每个研究生只能承担一个助教或助管的工作岗位,已经有助管岗位的研究生不能再申请助教岗位。
三、招聘程序
1.本人根据招聘通知,选择应聘助教岗位,填写《助教申请表》(附件5或6),经导师签署同意意见后,提交至各学院。
2.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负责收集、汇总《助教申请表》,并对提出申请的研究生的应聘资格予以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助教申请汇总表》(附件3或4)。
3.党委研工部收集汇总各学院提交的助教岗位申请材料,并对申请人资格予以复核。复核无误的申请人材料,根据岗位设置和应聘归属提交研究生院或教务处予以选聘。
4.研究生院或教务处联合岗位所在学院,完成研究生助教岗位人选的选聘工作,确定助教岗位聘任名单,交党委研工部予以公布。
5.课程教学工作结束后,研究生院、教务处将本学期助教岗位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交党委研工部,党委研工部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助教岗位工作津贴。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10月27日前将《助教申请汇总表》(附件3、4)《助教申请表》(附件5、6),以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党委研工部(1-420),纸质版需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
党委研工部联系人:阮老师,联系电话:86916327,联系邮箱:352978315@qq.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