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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出国(境)资助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6-01 15:08:24 点击量: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浙理工外【2026】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出国(境)资助资格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包含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具备出国(境)参加交流学习项目或国际学术会议所需的基本条件;

(三)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良好;

(四)承诺遵守在驻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派往学校(机构)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出国(境)交流学习义务,并按项目要求完成交流学习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五)承诺履行按期回国(境)的义务;

(六)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以及较强的学习和科研实践能力;

(七)申请前一个学期学习课程首考不合格或超出基本学习年限的学生(因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保留学籍的除外)均不得申请

(八)参加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自行制定资助办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中参加交流学习项目的学生,不再享受本资助;

(九)参加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并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等单位或对方学校(机构)全额资助的学生不予资助。已享受外方学校(机构)奖学金(如免学费、国际生费用全额减免等待遇)的学生不予资助。

三、资助内容及标准

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包括出国(境)学术会议、交流学习及其他学术活动方面的资助,按照类型和时长分为以下A、B、C、D、E五类:

A类项目:为1个月(即30天,下同)以下的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

B类项目:为1个月及以上但不足3个月(即90天,下同)的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

C类项目:为3个月及以上但不足6个月(即180天,下同)的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

D类项目:为6个月及以上的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

E类会议:学生受邀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做报告,原则上出国(境)时间不超过7天。

具体资助标准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项目类别

资助标准(人民币/人)

资助比例

亚洲国家(地区)

亚洲以外国家(地区)

A

5000

5000

2%

B

10000

20000

3%

C

20000

40000

2%

D

40000

40000

1%

E

10000

20000

不限

四、评审程序

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初评、部门审核、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出国(境)资助资格申请表》,提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评:学院审核、初评并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三)部门审核:研究生工作部根据本细则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复核,协同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拟定资助建议名单、资助标准及来源;

(四)学校审定:学生出国(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助建议名单、资助标准及经费来源,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学生若对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或学校进行反馈。

五、审核发放

对符合资助条件并获得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的研究生,在完成交流学习回国后一个月内(假期除外),应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资金申领表》,根据项目类别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审核通过后申领一次性经费资助。

参加A、B、C、D类交流学习项目的学生,应提交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流学习期间的个人小结、护照的签证页面(赴免签国家可不提供)或通行证的签注证明、出入境记录证明、国(境)外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往返国际旅费票据以及修读证明(若有)和修习课程成绩单(若有)等相关材料。

参加E类项目(国际学术会议)的学生,除提供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录用通知、参会正式邀请函以外,还须提供护照的签证页面(赴免签国家可不提供)或通行证的签注证明、出入境记录证明、会议安排、现场报告照片及会议论文集等。申请E类项目(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资格,可以在参会前进行也可以在参会后进行。其中,参会后申请学术会议资助者,符合资助金申领条件即具备资助资格。

已用于上述各类项目资助的票据不得再次申领学校其他资助。

六、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传、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和学院评审推荐工作。

2.请各学院于6816:00前将《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2)《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稿)报送至党委研工部。其中《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请按学院推荐的档次及排名排序。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研工部联系,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86843146。邮箱:939536771@qq.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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