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身体残疾且有残疾人证(2025级新生除外)。
二、奖励设置与申请条件
1.特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的博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硕士研究生;
2.一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院(系)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硕士研究生;
3.二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硕士研究生;
4.三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
注:
校级单项奖学金视同院(系)级奖学金,以此类推;当年度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受到有关方面表彰的视同班级荣誉。
作为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或省(市)级有关部门或团体主办,具有一定参与面和影响力的课外科技竞赛或文体类竞赛获奖的,视同校级以上荣誉。
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SCI、SSCI、EI、ESTP 等收录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视同校级以上荣誉;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可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以外专利的,视为校级荣誉。
三、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申请当年度的康恩贝自强奖学金,需如实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附本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当年度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由学院开具获奖证明)
2.学院审核
学院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参评资格和材料的审核,并组织评审。
3.学校审定
党委研工部负责核准和汇总各学院提交的评审材料,并报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报送的纸质与电子材料包括:《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
研工部联系人:申老师,联系方式:86843146,联系地址:1-420。邮箱:939536771@qq.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