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研究生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奋发成才,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金富春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研究生金富春励志奖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2011级研究生新生,定向、委培研究生除外)。
二、奖金额度及名额
资助名额为10名,资助额度为3000元/人。其中,生命科学学院可推荐2名,其他研究生培养学院各推荐1名。
三、参评条件
申请金富春励志奖学金的研究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情况;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当年度综合测评排名本专业前50%;
(6)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四、评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金富春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于10月26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申请人资格,确定推荐名单,公示3天后,于10月29日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提交至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评选,确定候选名单;
(4)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后,上报学校金富春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批准,由学校金富春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上报金富春集团。
五、其他
(1)各学院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政策解释和组织申报等工作,确保评比工作的顺利高效;对金富春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资金使用情况要进行管理与监督,确保金富春励志奖学金的合理使用。
(2)同一年度内,金富春励志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各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可兼得,奖学金取最高项。
附件:1.研究生金富春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研究生金富春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