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同学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奋发成才,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健盛卓越奖学金”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健盛卓越奖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奖金额度与名额
获奖名额为10名,其中本科生6名,研究生4名,奖金额度为10000元/人。获得该奖学金且符合综合素质奖学金获奖条件的本科学生还将被优先推荐为综合素质奖学金获得者,由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进行审定。
三、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原则上要求曾获两次及以上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研究生要求曾获得一次及以上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本科生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获奖者还须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
① 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或自主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② 积极参加课外实践活动,赢得良好社会效应或在有关企事业单位取得实际经济效益;
③ 具有文艺、体育、演讲或书法等方面的特长,并在相应的省级、国家级比赛中获奖;
④ 在志愿服务、见义勇为、扶残助弱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 同一学年中,健盛卓越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桑麻奖学金、华鼎奖学金和金富春创新创业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不兼得,且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限获得一次该项奖学金。
四、评比进程
进程 | 完成事项 | 时间要求 | 责任单位 |
学生申报 | 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健盛卓越奖学金评审表》(附件1),并附主要奖项、突出事迹的佐证材料,递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 各学院自行确定 | 各学院 |
学院初审 |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初审,确定1-2名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学生评审表的收集和《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的填报工作,本科生评审材料递交至学生处审核,研究生评审材料递交至研工部审核。 | 10月22日前 | 各学院 |
评审委员会审定 | 学生处和研工部对学院初审结果进行审核,遴选出若干名候选人,并递交至浙江理工大学健盛卓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最终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 11月上旬 | 学生处 研工部 |
表彰奖励 | 学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将有关获奖材料归入学生档案。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学生处 研工部 |
五、有关要求
健盛卓越奖学金是健盛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的一项教育基金,也是目前我校奖金额度最高的奖学金之一。各学院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政策解释和组织申报等工作,确保评比工作的顺利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