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浙理工研[2009]20号)有关规定和计划安排,现开展浙江理工大学2011年研究生创新基金及往年暂缓结题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结题的项目范围
2011年立项的校研究生创新基金,暂缓结题的校2010年研究生创新基金和浙江省2009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已达到结题标准的浙江省2010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也可申请结题验收。
二、结题条件
所有项目按照《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成果验收标准执行。
三、工作进程
(1)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28日前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或《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结题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连同佐证材料及电子版交至学院(一式三份);
(2)学院初审,于12月7日前填写《项目验收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部;
(3)研究生部审核,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
四、有关要求
(1)创新基金是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结题报告;各学院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本次结题验收工作,严格根据结题条件进行审核。
(2)对于已暂缓结题一次但仍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项目,将终止资助,剩余经费由计划财务处收回。
联系人:吕谷来,电话:0571-86843074,电子邮箱:lvgulai@zstu.edu.cn。
附件:
1.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2. 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3. 项目验收汇总表
4. 应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清单
研究生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