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部
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教育部《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1〕38号)和省学位办《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浙学位办〔2011〕19号)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在我校研究生中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和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引导研究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1月至12月底
三、活动内容
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主要宣讲科学精神、科学道德、科学伦理和科学规范。自2011年起,各学院每年都要对新入学研究生开展宣讲教育活动。
四、组织实施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部统筹协调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
各学院分管院长、分管书记负责本单位宣讲教育活动的指导、总结和检查;学院研究生秘书、辅导员负责本单位宣讲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坚持集中教育和分散教育相结合,在专家宣讲的基础上,发挥名师、大家的作用,通过师生座谈研讨、研究生班级与科研团队活动、学术沙龙与论坛等,拓展形式与载体,增强师生互动交流,深化活动效果,切实把活动覆盖到每一名研究生。
2.要把宣讲教育活动作为研究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为研究生上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第一课,保证每位研究生参加;要把宣讲教育活动与深度辅导、学业辅导结合起来,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相关内容逐渐纳入研究生培养计划,把教育活动与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等研究生培养环节结合起来,形成课内外合力。宣讲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
3.要做好宣讲教育活动的工作计划、总结和宣传。应在每年工作计划中详细制定宣讲教育活动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及时总结开展情况和工作经验,对本单位活动中的经验和亮点及时宣传,扩大影响力。
4.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的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宣讲教育活动工作计划,请于11月8日前将2011年活动计划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部;2011年宣讲教育活动要在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请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部。
联系人:顾越桦,联系电话:86843072,电子邮箱:gyhzhj@163.com,办公地址:行政楼439室;吕谷来,联系电话:86843074,电子邮箱:lvgulai@zstu.edu.cn,办公地址:行政楼426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