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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研工部10月份 工作要点提示
作者: 时间:2025-09-29 13:39:37 点击量:

一、硕士生招生

(一)招生宣传。统考报名前依托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各学院招生资讯。

(二)推免生面试。各学院10月12日前完成推免生复试,学生体检后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10月19日全面结束本年度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

(三)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指南印制。印制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指南并分发各学院。

(四)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预报名时间:10月10日-13日,正式报名时间:10月16-27日。

(五)自命题准备工作。召开研究生招生自命题准备会议,部署自命题工作的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并与各学院签订《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召开自命题工作培训会,对所有命题教师、主管副院长和研究生秘书进行业务培训。所有命题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学院应对本学院命题教师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命题教师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各学院10月上旬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报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培养

(一)开启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化标准修订工作。

(二)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

(三)2024年研究生教材培育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四)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

(五)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

(六)协同各学院完成超学制研究生的处理。

(七)学堂在线平台课程环境配置并开课。

(八)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

(九)完成学信网2025级新生学籍注册、老生学年注册。

(十)完成2025级新生认证比对工作。

(十一)完成2025/2026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十二)完成浙江省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

、学位授予与管理

(一)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与上报工作。

(二)与各学院一起完成“创新性成果标准及审核认定办法”的发文、公示、面向2025级宣传工作。

(三)更新各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

(四)完成博导招生资格确认工作。

(五)开展2025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培育工作。

(六)持续开展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四、学位点评估工作

(一)按2020-2025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专家意见,落实相关学位点“加强建设方案”。

(二)开展相关学位点的专项评估准备工作。

(三)整理学位点各项评估的要素及要求,撰写学位点年度建设报告(2025)。

五、思想政治教育与安全稳定

(一)全覆盖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各学院结合研究生学习科研实际,以研究生班级、课题组、党团组织等为单位,组织研究生全覆盖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大讲堂”系列课程、网络文明、交通、消防、电信网络安全等系列主题内容的学习教育。

(二) 持续深化新生始业教育。各学院可邀请专家学者和优秀典型,面向2025级研究生开展生涯规划、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宣讲、分享与互动交流活动,帮助新生尽快适应研究生阶段的科研和学习生活,拟定学业生涯规划,提升学习科研方法与技巧。

(三)持续建强“红研青锋”浙理硕博宣讲团。组织硕博宣讲团赴校内外持续开展“溯史新声”新时代伟大变革系列宣讲。面向浙理研究生发起“烽火家书·诵读接力”征集活动并进行作品展播。组织开展新学期宣讲团培训与交流活动。

(四)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做好重点关注人员的谈心谈话、建档入库工作。严格落实国庆和中秋假期值班值守、学生离返校情况排摸等工作。协同落实心理健康普测工作。根据工作分工和要求,协同推进平安校园复核建设工作。

(五)研究生党建“双百”培育申报工作。关注省级和国家级有关部门关于研究生党建“双百”项目申报通知发布事宜,提前谋划,积极做好优质项目的遴选和申报工作。

六、学风建设

(一)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文化活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着手策划学校第四届研究生学术论坛。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学术文化活动计划和新生始业教育工作安排,持续组织开展”一院一品”学术文化活动和优秀学长科研导航系列交流互动活动。

(二)持续推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组赛备赛工作。按照赛程时间和一院一赛工作安排,校院联动持续推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的组赛备赛工作。组织落实好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人工智能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有关工作;持续关注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网络安全创新大赛、“双碳”创新与创意大赛、“文化中国”两创大赛初赛评审结果;做好金融科技创新大赛组织报名工作。

七、文明社区建设

(一)助理公寓辅导员队伍建设。选聘2025-2026学年研究生助理公寓辅导员,组织开展新一届助理公寓辅导员工作培训会。持续开展寝室走访、舆情研判、文明检查等公寓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实施助理公寓辅导员周报制。各学院做好本单位公寓辅导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加强文明寝室建设和隐患排摸工作。2025级研究生强化公寓规章制度和文明寝室建设要求,持续巩固文明寝室建设成果。组织开展“想妙招,寝收好”研究生寝室整理收纳大赛。结合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要求,各学院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将部分朋辈导航、导师面对面、学业帮扶、生涯指导等活动延伸至学生社区开展。校院联动,组织开展校外实践、联合培养等校外住宿研究生的走访调研,持续关注公寓晚归、不归等特殊情况,及时排查学生思想动态、化解安全隐患。

八、资助管理工作

(一)评奖评优工作。按照前期通知和时间安排,完成2024/2025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启动十佳研究生、校长特别奖学金的组织评审工作。

(二)做好资助对象认定与建档入库工作。发布《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审核、汇总并审定各学院报送的新一学年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按浙江省资助管理中心一窗受理平台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建档入库。

(三)组织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各学院梳理汇总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系统录入,根据贷款银行工作进程陆续发放贷款。做好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的申请资料审核和政策解读工作。动态跟进新学年研究生学费未缴和缓交人员有关情况。

(四)研究生出国(境)资助资格评审。做好具备资助资格且已完成出国(境)交流学习研究生的资助金审核与申领工作。开展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政策宣讲和经验分享活动。10月下旬启动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出国(境)资助资格的申请和评审工作。

(五)国家助学金发放。结合新生报到注册情况和入学资格复查结果,发放2025级研究生9月和10月的国家助学金。其他年级符合发放条件的研究生按月发放国家助学金。

(六)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联合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开展新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设岗审核、岗位招聘和公示等工作。检查梳理新学期校院两级研究生助管岗位,进一步规范工作,完成助管岗位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

(七)资助诚信教育工作。发布研究生资助诚信教育通知,开展研究生资助诚信教育活动,持续开展研究生资助政策宣传,完成全日制研究生全覆盖资助诚信自律承诺书签订工作,开展校内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督查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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