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管理暂行办法》(浙理工研[2011]13号)有关规定,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结束时需开展考核工作,现将201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业实践考核时间
各学院在11月中旬前组织完成2012级全日制工程硕士、艺术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
2.专业实践考核要求
各学院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或领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考核小组,开展专业实践报告交流会。研究生本人在专业实践报告交流会上汇报专业实践工作,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专业实践所在单位或校外导师对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表现的评价等,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专业实践成绩。
3.专业实践考核提交材料要求
全日制工程硕士、艺术硕士研究生需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提交并打印《浙江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此表原件交一式两份,一份在研究生毕业时存学校档案馆,一份存学院。
各有关学院按规定要求认真开展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确保专业实践考核质量。
研究生部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