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教〔2014〕151号)(附件1)文件精神,请有关学科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教〔2010〕347号)(附件2)做好项目建设合同书的签订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学院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拟订科学合理的设备购置及经费使用计划,填写《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合同书》(附件3)。项目合同书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等需与原项目申请书(可登陆申报系统查询http://124.160.64.114:9999/pm 用户名和密码与申报时一致)相关内容一致,经费使用计划和经费额度按浙财教〔2014〕151号文件中省财政厅核定金额填写。按上级要求,经费使用期限至2015年12月20日止。
二、请学院于10月20日前将经过审核、签字盖章的合同书(电子稿一份,纸质稿一式五份)交至研究生部,研究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三、因政府采购所需时间较长,为不影响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领取经费本后,须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参照政府采购目录,于10月20日前将编制好的《浙江理工大学政府采购预算表》报送计划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总务处等部门审批,由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后实施设备购置。
联系人:潜睿睿 联系电话:86843786
Email: rui@zstu.edu.cn
附件: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教〔2014〕151号)
2.《关于印发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教〔2010〕347号)
3.《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合同书(模板)》
4.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学科类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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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