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表彰学科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激发工作热情,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工作持续快速发展,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学科建设贡献奖评选名额和候选条件》(附件1),开展年度“浙江理工大学学科建设突出贡献奖”和“浙江理工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浙江理工大学学科建设贡献奖评选名额和候选条件》推荐“学科建设突出贡献奖”和“学科建设管理先进个人”。
二、评选程序
1.采用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申请人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学科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学科学位科。
2.研究生部根据参评对象的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拟表彰人选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交学校审定后,予以表彰。
三、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学科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于2015年12月21日16点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并将纸质版一份报送研究生部学科学位科(行政楼443室)。
联系人:潜睿睿电话:86843786,邮箱:rui@zstu.edu.cn
附件1:
浙江理工大学学科建设贡献奖评选名额和候选条件2015_12_14 附件2:
浙江理工大学学科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研究生部
201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