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导师: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浙理工研〔2012〕5号)精神,现将2014级研究生招生助研经费缴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需缴纳的导师范围
本年度招收学术型硕士生(定向除外)的导师(含兼职)。
博士生导师可根据自身实际,决定是否缴纳助研经费至学校帐户;不缴至学校帐户的,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自行发放博士生助研劳务费。
二、缴纳流程
1.研究生部根据2014年度导师招生情况下发《2014级研究生招生助研经费缴纳通知单》;
2.学院根据缴纳通知单,制作《经费缴纳汇总清单》;
3.导师在11月7日前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在《经费缴纳汇总清单》上填写经费项目代码号并签字授权(无需填写校内转账单,经费本需有劳务费预算);校外兼职导师可直接转账至学校银行账户,并将银行汇款回单交至学院在汇总表上登记。
3.学院在11月10日前交汇总清单至研究生部;
4.研究生部核实后劳务费转至计划财务处进行校内经费转账处理并反馈结果。
三、缴纳帐户和金额标准
硕士生导师缴纳经费项目代码:14090012030202。
博士生导师缴纳经费项目代码:14090012030201。
兼职导师可直接转账至学校银行帐户,帐户名称:浙江理工大学;帐号:1202026209014400967 ;开户银行:工行杭州高新支行。
转账时请务必注明“某某学院某某导师招生助研经费”。
缴纳的金额标准见下表:
培养层次 | 资助类别 | 全部资助金额 |
硕士 | Ⅰ类 | 3600元/1.5年·人 |
Ⅱ类 | 1800元/1.5年·人 |
Ⅲ类 | 900元/1.5年·人 |
博士 | 理工类 | 33600元/3.5年·人 |
其中:
Ⅰ类所在学科为: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流体机械及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应用化学;
Ⅱ类所在学科为:生物学、生态学、应用经济学、数学、化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心理学、企业管理;
Ⅲ类所在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艺术学理论;
四、可用于支出的经费范围
根据学校有关财政制度,可用于缴纳助研经费的开支范围为:纵向课题、横向课题、各类人才专项经费、预研基金等经费中有劳务费预算的经费,新引进的导师也可使用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或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等经费中有劳务费预算的经费。
五、特别提醒
各位导师缴纳研究生助研经费,应严格按照招生人数和招生类别进行缴纳,研究生部和计划财务处不受理超额缴纳费用。计划财务处不受理导师个人缴纳业务,须由研究生部集中提交。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王芳,联系方式:86843083
研究生部联系人:吕谷来,联系方式:86843074
附件:
研究生招生助研经费缴纳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