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校学位办审核,现将具有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导师个人可进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招生资格确认结果)。
为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因各种原因无法确保完整指导2015级研究生至毕业的导师招收硕士生,学院应在研究生确定导师阶段为其配备好第二导师(具体名单见附件二);校外兼职导师在我校招收研究生的,有条件的学院也应为其配备好第二导师,协助兼职导师做好研究生的管理和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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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