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旧版本
质量工程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管理 > 文件汇编 > 质量工程 > 正文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方案(研究生 〔2013〕13号)
作者: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时间:2013-04-30 10:35:00 点击量: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励研究生教育创新,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关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目标和现状,特制定本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方案。

一、   主要目标

紧密围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目标,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平台建设,激励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和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构建有利于高层次、高质量的创造性人才培养的研究生培养体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二、   主要内容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总体要求和发展实际,开展以下六类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一)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托数量够、质量优的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完成。因此,学校将继续开展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的立项建设,促进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与行业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同时为遴选推荐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打好基础,以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校、省两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体系。要求每个专业领域至少建设2个基地,建设期一般为3年,学校给予每个基地一定的建设经费,对于被批准为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的,按照上级规定予以足额配套经费。

(二)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

为充分发挥导师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自主开展原创性学术研究、有重要应用前景的工程与技术研究并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学校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重点资助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的研究生开展科技创新研究和应用研究,并从中遴选推荐省级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每年设立50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每项最高资助经费额度理工类为2500元,人文社科类为1500元。

(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

学位论文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最为关键的环节。为了提升我校研究生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我校在全国、浙江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中的成绩,设立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对研究生的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进行资助,有重点地培育各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每年最多遴选4位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为2年,每位资助经费2.4万元;每年最多遴选15位硕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为1年,每位资助经费6000元。

(四)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继续推进和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和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培养研究生科学严谨的作风和勇攀高峰的精神,激励导师加强研究生的指导工作。学校每年开展一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评选出的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数不超过当年度获博士、硕士学位人数的10%,并从中遴选推荐申报省级和全国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对于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项目

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和改进研究生教学方式方法,完善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总结研究生教学改革成果并及时纳入研究生培养体系中;加强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鼓励开展全外语和双语课程教学,优化研究生培养的课程体系和课程教学内容,着力推进课程教学团队和课程教学资源建设。

学校设立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项目研究基金,围绕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培养模式、创新能力培养、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教学手段改进、教学资源建设和利用、实践教学、学科建设与评估工作、教育管理等问题开展立项研究,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地发展。每年一般立项研究生教改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15-20项、课程建设项目10-15项,资助期限一般为两年,每项资助经费重点项目为8000元、面上项目为4000元、课程建设项目为10000元。

(六)研究生学科竞赛

研究生学科竞赛是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学校设立研究生学科竞赛专项经费,继续支持研究生参加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等学科竞赛,并争取在获奖的级别和数量上获得突破,同时积极鼓励研究生参加其他学科竞赛。力争在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实现获奖层次的突破,进一步提高获奖数量;积极鼓励更多研究生参与电子设计竞赛和机器人竞赛,并获得更多奖项。

三、   组织管理

(一)我校各类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实施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校研究生部(学位办)负责项目的立项评审、检查和验收等具体管理工作。

(二)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作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有关项目的实施主体,应加强领导和组织,负责对本单位有关项目的申报及具体实施进行管理,以提高项目实施成效。

(三)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一般按照申报、评审(选)、立项实施、结项验收的程序进行,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Copyright © 2011-2013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杭州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92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