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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08 08:37:34 点击量:

各学院、有关研究生:

2022-2023-2学期所有课程的补(缓)考在开学后2周内完成,研究生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查阅成绩,如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已办理缓考的,可参加补(缓)考。研究生考试成绩登记为“缺考”或“0”分的(缓考除外),不得参加补考。

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公共课补(缓)考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各专业和校选课程的补(缓)考由开课学院协助任课教师安排,并及时通知到相关任课教师和研究生。请相关研究生关注开课学院或任课老师发布的考试通知,及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按照要求参加补(缓)考。

2.各学院提前安排好监考人员(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自行打印补考名单,补考开始前分发给本学院监考教师)。

3.所有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布置考场,做好板书书写,考试座位安排等准备工作。考前15分钟,请监考教师核查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引导考生有序进入考场,按照考座安排分散就坐。

4.请监考教师做好考场内考生的签到工作,考试过程中如有考生违纪、作弊情况,请做好证据的收集并做好记录。

二、公共课补(缓)考具体安排

1.《硕士生英语》(课程代码:FL10023

时间:2023920日(周三)下午14001600

下沙考场:下沙-2-S110;临平考场:临平-L4-247

监考教师:张忻波等。

2.《汉语Ⅱ》(课程代码:CC10012

时间:2023922日(周五)之前;

说明:若留学研究生在境外,可采用线上考试;

监考教师:马春燕等

三、补(缓)考成绩提交

1.请任课教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应用中心”中“补考成绩录入”申请补考成绩录入工作。

2.无故不参加补(缓)考的研究生,相应课程按缺考处理。

3.请任课教师务必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完成补(缓)考考试成绩提交工作,提交截止时间为927日(周三)16:00

本通知未尽事宜,参见《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浙理工研〔20137号),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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