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研究生:
2022-2023-2学期所有课程的补(缓)考在开学后2周内完成,研究生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查阅成绩,如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已办理缓考的,可参加补(缓)考。研究生考试成绩登记为“缺考”或“0”分的(缓考除外),不得参加补考。
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公共课补(缓)考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各专业和校选课程的补(缓)考由开课学院协助任课教师安排,并及时通知到相关任课教师和研究生。请相关研究生关注开课学院或任课老师发布的考试通知,及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按照要求参加补(缓)考。
2.各学院提前安排好监考人员(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自行打印补考名单,补考开始前分发给本学院监考教师)。
3.所有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布置考场,做好板书书写,考试座位安排等准备工作。考前15分钟,请监考教师核查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引导考生有序进入考场,按照考座安排分散就坐。
4.请监考教师做好考场内考生的签到工作,考试过程中如有考生违纪、作弊情况,请做好证据的收集并做好记录。
二、公共课补(缓)考具体安排
1.《硕士生英语》(课程代码:FL10023)
时间:2023年9月20日(周三)下午14:00—16:00;
下沙考场:下沙-2-S110;临平考场:临平-L4-247
监考教师:张忻波等。
2.《汉语Ⅱ》(课程代码:CC10012)
时间:2023年9月22日(周五)之前;
说明:若留学研究生在境外,可采用线上考试;
监考教师:马春燕等
三、补(缓)考成绩提交
1.请任课教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应用中心”中“补考成绩录入”申请补考成绩录入工作。
2.无故不参加补(缓)考的研究生,相应课程按缺考处理。
3.请任课教师务必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完成补(缓)考考试成绩提交工作,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7日(周三)16:00。
本通知未尽事宜,参见《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浙理工研〔2013〕7号),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