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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7-03 20:43:50 点击量: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引导广大教师更加深入研究和实施案例教学,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3号)规定,以及《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5】16号),现启动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和认定条件

    从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部门、个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的值得推广借鉴的教学案例,均可申请认定“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

    (一)申请认定的案例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以案例为基础,体现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理念。案例主题明确、亮点突出、导向正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案例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

    (三)案例素材新颖,具有典型性、引领性和示范性,且来源于教学管理、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实践,相关数据等信息真实、可靠、具体。

    (四)申请认定的案例应当是原创案例,案例知识产权清晰,案例作者已与案例发生方就案例内容达成授权协议,不涉及保密以及其它存在争议的内容,并出具《作者授权书》。

    (五)案例撰写内容与格式须符合相关教指委的要求,如相关教指委没有具体要求,可参照附件参考格式执行。

    二、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

   (1)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一式三份(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需分开编写为两个文档),向学校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

   (2)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多位作者需全部签字确认。详见附件2。

   (3)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分为申请认定、直接认定两类)。详见附件3、4。其中附件3需学院排序推荐汇总并加盖公章。

    2.电子材料

   (1)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2)作者授权书(手签名)扫描件;(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作者授权书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其中,每个案例的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需分成两个文档,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及单位盖章扫描件,作者授权书需发送本人签字后的PDF扫描版本,案例正文附件或案例使用说明附件如有多个,需压缩为zip文件,申请认定的案例和直接认定的案例需汇总为两个文件夹。

三、其他说明

1.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不计入本单位名额内。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请单独填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直接认定)》,除需提供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与作者授权书外,还需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直接认定案例需为近三年内(即2022年1月1日以后)的案例素材。

2.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各级各类教改项目、课程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参与人积极申报,并做好相关案例的培育、宣传推广工作。

3.所有材料需在2025912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1-439),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忍;电话:86843074;邮箱:wr012688@zstu.edu.com

附件:

1.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

2.作者授权书

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申请认定

4.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直接认定

5.各学院申请认定申报限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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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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