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集中办理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专项)结题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开始集中办理往年立项的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专项)结题事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9、2020、2021年立项的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专硕)。对立项时间超过2年的项目,本次仍无法结题,将予以终止,结余经费收回。
二、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课题结题要求》(附件1)准备结题材料,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ky.zjedu.gov.cn/index.php)”填写或上传结题报告,并将纸质版《结题报告》(附件2)1份、相关成果1份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相应邮箱。
三、其他
1.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联系人:姚老师,86843072,xxyaocn@163.com,行政楼439。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要求.docx
附件2.结题报告.doc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