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8号)规定,现启动“2018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特此通知。
一、成果形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分为文艺作品类、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三种。
1.文艺作品类:主要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文学创作等。
2.应用设计类:主要包括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等。
3.实践报告类:主要包含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二、申报对象
1.专业学位在读硕士研究生;
2.2018年度专业学位获得者。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应为实习实践期间,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2.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实际问题;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
3.对于填补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实践成果,优先鼓励申报;
4.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5.申报成果的知识产权应归属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与合作单位共同署名的实践成果也可申报。
四、申报材料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2.成果材料:
(1)文艺作品类为光盘、图册等,需附成果简介;
(2)应用设计类为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等,需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并附成果简介;
(3)实践报告类为报告书。
上述成果材料应包含相关支撑材料,如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五、材料报送
1.申请人将《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成果材料(所有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所在院系及申请人(如:获奖证书_**学院(系)_姓名)交至各学院。
2.学院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1)申请人纸质版申报表;
(2)各学院的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如有超过两项的申报项目请按照推荐顺序排序;
(3)电子版成果材料按学院打包汇总。
所有材料学院需在2019年6月2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6843072,E-mail:wangmin@zstu.edu.cn,行政楼439。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14日
附件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2: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