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
现将《关于开展第三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15]3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校评选工作组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年和2015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评选条件
1.完成实习实践任务,解决实际问题,成果突出。
2.实习实践任务需以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本人为主完成。
3.参评者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材料报送
1.《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见附件3),报送时请提交word格式和pdf格式电子稿各一份,文件名:培养单位代码+工程领域名称+申请者姓名.pdf。
2.《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4),报送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稿一份,文件名:培养单位代码.xls。
培养单位代码为10338。
3.本次评选推荐名额不限,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
四、推荐表填写要求
1.实习实践内容及成效(按以下要求书写,1000字以内)
(1)研究生的实习时间、实习企业概况和该企业在本行业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实习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2)研究生如何解决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取得的成果;
(3)该实际问题的解决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4)通过实习实践,研究生取得的成果(论文、专利、软著等),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提升情况;企业对其评价。
2.实习实践成果清单
按推荐表要求格式书写。
3.实习实践单位鉴定意见
按推荐表要求书写。
4.培养单位对申请者的推荐意见(按以下要求书写)
(1)对研究生在企业实习期间表现的总体评价;
(2)对研究生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总结性评价;
(3)对研究生相关论文、专利等成果的总体评价。
五、报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