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校201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1.中期检查范围
2013年立项的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共25项(附件1)。
2.中期检查实施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浙理工研[2013]4号)和《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理工研[2013]5号)有关规定,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校研究生教改重点项目和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程建设项目经学院(部)审核同意后报送研究生部,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学院资助经费的校研究生教改面上项目和非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程建设项目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中期检查结果报研究生部。
3.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或《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研究生部网页下载),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两份),并附阶段性成果支撑材料一份,交所在学院(部)。
(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校研究生教改面上项目和非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程建设项目。学院将一份《校研究生教改面上项目和非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程建设项目学院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和纸质稿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部门公章后,连同签署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及盖部门公章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两份),于2014年6月9日前送交研究生部。同时上交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和盖部门公章的校研究生教改重点项目和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两份)。
二、校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1.中期检查范围
2013年立项的校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共50项(附件3)。
2.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1)校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和《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4),将中期检查报告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两份)及中期检查汇总表电子稿,并附阶段性成果支撑材料一份,交所在学院(部)。
(2)各学院审核汇总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后,将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盖部门公章的中期检查报告表(一式两份)和盖部门公章的中期检查汇总表一份,连同电子稿和相关材料,在2014年6月9日前报送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