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实际,研究生院修订了《浙江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现征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若有意见建议请在6月7日前书面反馈。谢谢!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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