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为规范研究生外出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实习实践外出
1.研究生外出实习实践前均须按规定签订有关协议(附件1)和安全责任书。
2.研究生外出实习实践均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审批要求如下:
(1)短期外出实习实践(一周(含)以内,在外住宿)。由研究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报学院备案后,方可外出。
(2)长时间外出实习实践(一周以上)。由研究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报学院批准、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外出。
3.外出实习实践者建议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商业保险。未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者须提交情况说明。
4.研究生外出前,学院、导师要做好安全教育。研究生外出期间,学院、导师要加强与学生的联系,适时做好在外人身财产安全的提醒和实习实践进展的关注及指导工作。
二、研究生因与学业无关的原由外出
研究生因事、因病等与学业无关的原因外出,且须在外住宿的,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具体审批要求如下:
1.一周(含)以内。由研究生提交申请,报导师批准后,方可外出。
2.一周以上一个月(含)以内。由研究生提交申请,经导师同意,报学院批准后,方可外出。
研究生外出前,学院、导师要做好安全教育。请假外出期间,研究生应主动与学院、导师联系,告知自身事务处置进展等方面情况。
三、其它要求
1.研究生未经审批而外出的,按照《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作旷课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浙江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2.研究生未经批准,在教学活动期间外出的,按实际教学课时计算旷课学时,无法计算课时的按每天5学时计算。
附件:研究生校外实习实践协议(参考模版)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