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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09 09:59:25 点击量:

有关学院:

为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质量,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时间要求

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要求应在第三学期初进入为期一年的专业实践环节;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实践,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

二、实践计划制定要求

专业实践计划应在第三学期开学第一周(2020年9月18日)前完成制定。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专业实践计划”模块录入提交后,打印《浙江理工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此表原件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一份在研究生毕业时存入学校档案馆,一份存入学院。

三、其他

各学院和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实践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要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质量。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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