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近日,浙江省学位办下发《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通知》(浙学位办〔2015〕2号),现转发给你们(具体见附件)。
浙江省将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将作为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指标,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将作为扣减因素。我校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把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招生指标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各学院应根据本次抽检结果,结合论文盲审、评优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指导和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附件:
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通知
校学位办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