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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开招聘辅导员的公告
作者: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时间:2011-06-07 15:15:00 点击量: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开招聘辅导员的公告
 
根据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增强辅导员队伍力量,我院决定公开招聘8名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热爱辅导员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品质,有一定的学生工作天赋。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善沟通、易交流、重信用,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和指导服务学生的能力。
4、身心健康,作风正派,品德优良,为人师表。
5、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校级学生干部)或具有相关学生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水平的其他特长。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专职辅导员4人(男性)。
公寓辅导员4人(男2人,女2人)。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个人报名,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流程是:报名→资格审查和初选→笔试→面试(包括心理测试)→体检→公示→录用。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5日—2011年6月11日下午17:00。
2、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应聘者填写《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辅导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习成绩单)、主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发到:rsc@sxvtc.com
3、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初选通过人员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最终名单于6月11日晚上8点30分在校园网公布,网址:www.sxvtc.com。
4、笔试和面试
对初选通过人员统一进行笔试。笔试时间:2011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绍兴职业技术学院B区11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所必备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内容涉及综合素质、高校学生管理实务、学生工作案例分析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分别按专职辅导员和公寓辅导员男女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由学校于6月17日前电话通知。面试时间2011年6月19日上午8:30开始,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绍兴职业技术学院A区二楼小会议室。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工作综合素质与基本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参加面试者同时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情况只作录用参考。
应聘人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最低合格成绩为60分。
5、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我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录用,缺额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6、公示
学院研究后,录用人员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网址:www.sxvtc.com。
公示时间:6月22日— 6月23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者,办理录用手续。
7、录用
拟录用人员接到学校通知后来校办理录用手续。报到后,学院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个人报名材料或档案材料不真实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
四、其他事项
1、参加我院工作后,前3年辅导员必须入住学生公寓。
2、根据绍职院人[2011]4号《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议实施细则》,专职辅导员任期满三年方可转岗,根据学校需要,专职辅导员和学生公寓辅导员必要时实行轮岗。

       3、符合绍市编[2006]46号文件和学院规定者可解决事业编制。

2011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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