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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2011年下半年招录人民警察
作者: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时间:2011-06-30 15:10:00 点击量:

重庆市公安局2011年下半年招录人民警察

重庆市公安局2011年下半年招录人民警察
情况介绍
 
一、报考的年龄条件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双眼裸视4.8或矫正视力5.0(其他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三、学历条件
博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不限。
四、分配去向
博士研究生分配到重庆市公安局直属单位工作(有关待遇及优惠政策见附件1)。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考人员需填写《重庆市公安局2011年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博士)》(见附件2),发往重庆市公安局招警办公室指定邮箱。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年7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一)重庆市公安局招警办公室
电话:023-63962547、63962151
传真:023-63962544
(二)联系人
姓名:陶警官    联系电话:13594283755
 
附件:1.重庆及重庆警局简介
      2. 2011年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博士)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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