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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出国(境)资助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1-27 14:36:45 点击量: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浙理工研20253)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出国(境)资助资格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包含延长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参加交流学习项目并获对方学校或政府全额资助的研究生不列入本资助范围。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2.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具有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或交流学习所需的外语水平;

3.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良好;

4.承诺能遵守在驻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派往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出国(境)交流学习义务,并按项目要求完成交流学习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5.承诺履行按期回国(境)的义务。

、资助内容及标准

1.出国(境)学术会议资助主要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硕士研究生需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方能获得资助资格。资助标准按照学术会议举办地点的不同分为两档,一档资助参加在非亚洲国家(地区)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标准不超过20000元/人;二档资助参加在亚洲国家(地区)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标准不超过10000元/人。

2.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资助须为学校或学院统一组织的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博士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标准按照出国(境)交流情况不同分为两档,一档每生资助40000元,资助比例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5%;二档每生资助20000元,资助比例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10%。硕士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标准按照出国(境)交流情况不同分为三档,一档每生资助40000元,资助比例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2%;二档每生资助20000元,资助比例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2%;三档每生资助5000元,资助比例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5%。

资助对象、资助档次及资助条件如下表所示:

资助对象

资助档次

资助条件

博士研究生

一档

6个月以上亚洲地区或3个月以上非亚洲地区的交流学习项目

二档

其他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

硕士研究生

一档

6个月以上亚洲地区或3个月以上非亚洲地区的交流学习项目

二档

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亚洲地区或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非亚洲地区的交流学习项目

三档

其他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

 

四、评审程序

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考学校公布的学生对外交流学习项目信息,结合个人实际,填写相应申请表并递交所在学院;

2.学院初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4.校学生工作委员会予以审定;

5.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相关研究生即可获得资助资格。

五、审核发放

1.获得出国(境)资助资格的研究生在回国后一个月内(假期除外),应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资助金申领表》,并提交护照(通行证)的签证(签注)、出入境记录凭证、国(境)外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往返国际旅费票据以及修读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学院初审,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复核后,交学校计划财务处发放相关资助金。逾期未提出申请的研究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2.出国(境)学术会议资助,根据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审核、申领,资助金的申领根据获得资助的分档等级实行上额限制。参加出国(境)学术会议的研究生,在申领资助金时,除提供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录用通知、参会正式邀请函外,还须提供出国(境)批件或出国(境)证件记录、会议安排及会议论文集等。每篇论文原则上只资助一名研究生参会,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浙江理工大学或经学校认定的浙江理工大学地方研究院。申请出国(境)学术会议资助资格,可以在参会前进行,也可以在参会后进行其中,参会后申请学术会议资助者,符合资助金申领条件即具备资助资格

3.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资助,根据参加交流学习项目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审核、申领,资助金的申领根据获得资助的分档等级实行上额限制。若研究生实际参加的交流学习项目低于原先确立的资助档次,则以实际成行的资助档次予以审核申领,并实行上额限制申请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资助资格,须在参加交流学习项目之前进行。

六、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传、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和学院评审推荐工作

2.请各学院12316:00前将《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2)《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稿)报送至党委研工部。其中《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请按学院推荐的档次及排名排序。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研工部联系,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6843146。邮箱:939536771@qq.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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