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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三助岗位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28 08:50:09 点击量:

各学院(部)、全体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研究生资助管理体系,丰富资助育人工作实践,选树“三助一辅”资助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研究生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强奋发之心、感恩回报之情、践行为国奉献之志。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相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三助岗位之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研究生期间担任学校助教、助研、助管或学生辅导员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推荐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可推荐1-2名。

三、基本推荐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3. 孝敬父母,尊敬长辈,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热爱劳动、自立自强、奋发向上,积极参加“三助一辅”岗位工作和志愿服务,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5. 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1. “三助岗位之星”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岗位工作经历、自立自强故事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要求图文并茂,文中配图需另外命名发送一份原图。

2. 推荐材料内容应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自立自强、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3. 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4. 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五、评选程序和事迹宣传

1. 逐级推荐: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填写并报送《浙江理工大学“三助岗位之星”推荐表》(附件一)和《浙江理工大学“三助岗位之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二)

2. 专家遴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评选若干名“三助岗位之星”,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并从中择优推荐参评浙江省“三助岗位之星”。

3. 事迹宣传。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择优在学校相关媒体平台宣传展示研究生“三助岗位之星”的典型事迹。

六、其他事项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202342016:00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939536771@qq.com,纸质材料交至1-420办公室,联系人:申老师,电话:86843146,办公室:1-42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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