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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招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08 09:25:50 点击量: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环境,切实发挥研究生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理工研学〔2012〕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第学期研究生助教招聘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学有余力,并且征得导师同意。同等条件下,研究生资助对象优先考虑;

2.申请助教工作岗位的研究生,原则上应为助教岗位所在学院研一、研二研究生;

3.申请助教工作岗位的研究生所在学科必须与助教课程具有高度相关性;

4.受到纪律处分或存在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学习时间与助教工作岗位时间冲突等情况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助教岗位;

5.同一学期内每个研究生只能获得一个助教或助管的工作岗位,已经有助管岗位的研究生不能再申请助教岗位。

三、招聘程序

1.有意应聘助教岗位的研究生根据教务处审批通过的助教岗位课程(附件1)和个人专业实际、学术专长等情况选择应聘助教课程,填写《2021/2022学年第学期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2)提交给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2.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负责申请表的收集、汇总和初审,汇总表(附件3)于326下午16:00前报送党委研工部;

3.教务处对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及其申请材料进行审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组织面试,最终决定聘任名单;

4.党委研工部公布助教岗位招聘结果;

5.课程教学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当学期助教岗位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交党委研工部,党委研工部根据考核结果造表发放助教岗位工作津贴。


                                                                       党委研工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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