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全体研究生: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理工研学 〔 2012 〕5号)的有关规定,经各研究生申请、学院审核、研究生部和教务处审批,最终确定了龚园园等15人为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如广大师生对以上研究生助教有异议,请于04月30日16:00前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逾期不候。
联系人:朱老师、马老师,联系电话:86843146、86845730,E-mail: yangongbu1897@163.com、 ma_jieo@163.com 办公室:1-420、1-124
反映问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发邮件请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
党委研工部、教务处
2021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