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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鹭涛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17 18:45:47 点击量:

学院、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鹭涛励志奖学金由我校校友方涛于2017年设立。根据相关协议和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鹭涛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与奖励标准

  1.名额:每个学院等额推荐1

  2.奖励标准每生6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专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3.遵纪守法,未受学校任何处分;

        4.申请当年研究生资助对象,并被认定特殊群体

        5.刻苦学习,勤于钻研,成绩优良,参评当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专业(班级)前50%。

、评审程序

1. 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相关学院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浙江理工大学鹭涛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递交所在学院;

2. 相关学院评选、推荐。学院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党委研工部;

3.党委研工部复审无异议后提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予以审定审定结果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鹭涛励志奖学金捐赠者确认

4.学校公布评审结果并表彰奖励。

、有关要求

         1.鹭涛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获得鹭涛励志奖学金的研究生,一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行为者,即刻终止享受原获得的鹭涛励志奖学金,并取消违纪当年的鹭涛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3.相关参评学院请于10月24日下午16:00前将《浙江理工大学鹭涛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2024-2025学年研究生鹭涛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稿)报送至党委研工部申老师处(1-420)联系电话:86843146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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