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鹭涛励志奖学金由我校校友方涛于2017年设立。根据相关协议和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鹭涛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与奖励标准
1.名额:每个学院等额推荐1名。
2.奖励标准:每生6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专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3.遵纪守法,未受学校任何处分;
4.申请当年研究生资助对象,并被认定为特殊群体;
5.刻苦学习,勤于钻研,成绩优良,参评当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专业(班级)前50%。
四、评审程序
1. 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相关学院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浙江理工大学鹭涛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递交所在学院;
2. 相关学院评选、推荐。学院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党委研工部;
3.党委研工部复审,无异议后提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予以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鹭涛励志奖学金捐赠者确认;
4.学校公布评审结果并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1.鹭涛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获得鹭涛励志奖学金的研究生,一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行为者,即刻终止享受原获得的鹭涛励志奖学金,并取消违纪当年的鹭涛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3.相关参评学院请于10月24日下午16:00前将《浙江理工大学鹭涛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2024-2025学年研究生鹭涛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稿)报送至党委研工部申老师处(1-420)联系电话:86843146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