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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理工大学第五届十佳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1-04 10:58:56 点击量: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选树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十佳研究生评选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十佳研究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引领方面表率作用明显;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刻苦学习,勇于探索,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六)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道德、学术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推荐参评:

1.曾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获得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相当荣誉累计两次及以上;

2.在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文体艺术等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个人或作为团队核心成员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相当奖励)的;或学术成果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3.品德高尚,社会责任感强,大力弘扬正气,在热心公益事业、见义勇为、扶残助弱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显著社会效益者;或积极组织和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并表现突出,个人或作为团队核心成员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者;

4.品学兼优、为人正直,积极进取、乐观向上,自立自强、励志奋进,具有顽强的毅力和拼搏进取精神,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国际(地区)交流活动,在促进国家(地区)间相互交流、增进彼此友谊做出一定贡献,或在国际(地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优秀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三、名额及奖金

评选名额10名,奖金10000/人根据参评学生综合表现情况,可酌情评选入围奖若干名。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个人自荐和学院推荐的方式做好十佳研究生候选人的择优推荐工作,候选人名单最终由学院依据评选标准审核产生。候选人名单及主要事迹材料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统一向学校推荐。学院一般推荐1名学生参评有博士研究生的学院可推荐2名学院推荐2名的,其中1须为博士研究生)每个学院最多推荐2名研究生作为校级候选人。被推荐评选的学生应在精神文明建设、学术科研、文体竞赛、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和各项申请支撑材料进行复核。若有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需申请人或学院补齐或修改;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或未修改的,视为该申请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若发现存在申报支撑材料和有关情况造假的,将取消有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三)学校评审。校级评审一般采取公开答辩形式。由专家评委和学生评委组成评审团,根据进入校级评审候选人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以得票高低排名确定十佳研究生人选。

(四)校级公示。十佳研究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十佳研究生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1111日下午16:00前将《浙江理工大学第五届十佳研究生评选申请表》(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第五届十佳研究生申请材料汇总表》(附件2)《十佳研究生候选人基本情况介绍》(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份、电子稿)个人照电子版1M以上清晰头像的生活照报送党委研工部

十佳研究生公开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请参评的相关学生提前做好准备。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研工部联系,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86843146。邮箱:939536771@qq.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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