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旧版本
评奖评优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评奖评优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增加名额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31 18:08:24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按照上级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增加名额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组织落实好有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与评审标准

1.各学院要根据《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求,在学院已成立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好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增加名额的评审推荐工作确保本次评审推荐工作信息公开评审流程规范、推荐结果公平公正。

2.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第一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和本次增加名额的评审推荐实际,在全体研究生中做好本次增加名额评审推荐的广泛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根据学院制定的评审细则,科学规范地开展评审工作,重点考核研究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

3.根据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要求,参评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增加名额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截止至2024831日。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其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20239月1日至20248月31日止(或上次获奖科研成果认定截止日至20248月31日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结果须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审核并经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还须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除节假日外)。评审过程中,评审方案、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等须公开,并做好评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申请条件与申请程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其中,高年级研究生要求在校期间获得过学业奖学金或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一次及以上;同时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创新成果,或在社会服务、创新创业等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的表彰奖励。一年级研究生要求综合素质较好,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创新成果,或在社会服务、创新创业等活动中取得良好业绩。以上成果均须以浙江理工大学名义获得。各学院按照学科特点,自行细化相关要求,但应不低于学校的上述要求。

2.本学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②所修课程有不合格者;

③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

④延期毕业者;

⑤本学年休学学生因出国境交流办理休学的除外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凡有意愿申请本次国家奖学金增加名额的研究生,由本人向学院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评审名额根据上级下拨名额数和所在学院全日制研究生规模等情况测算确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所示

学院

硕士生推荐名额

博士生推荐名额

理学院

7

/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9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0

2

服装学院

7

/

机械工程学院

14

2

计算机学院

5

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6

/

建筑工程学院

4

/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

8

1

化学与化工学院

6

/

经济管理学院

6

/

艺术与设计学院

6

0

法政学院

3

/

外国语学院

3

/

史量才新闻与传播学院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

97

7

注:本次省里下达给我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增加名额总数为10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7人,硕士研究生97人。

四、评审时间安排

工作进度

负责部门

1031

下发评审相关通知

研工部

116日前

各学院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评审

各学院

116日下班前

各学院公示推荐人员名单,上报学院评审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

各学院

116日~8

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和审核;

研工部

118-18

1、材料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2、上报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231日前

发放奖金

研工部、计财处

五、材料报送

学院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应报送的纸质材料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1,须双面打印);须报送的纸质与电子材料包括:《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3)、《ⅹⅹ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汇总表》(校内用)、学院评审总结。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116日下班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申老师,办公电话:86843146。

六、有关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务必通知到每位研究生按照学校《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各项工作。

2.学校全程接受研究生的咨询与申诉,联系人:申老师,办公电话:86843146,电子邮箱:939536771@qq.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1031



Copyright © 2011-2013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杭州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92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