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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鹭涛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1-08 09:27:38 点击量:

各学院(部)、全体研究生: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研究生鹭涛励志奖学金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中的资助对象。

二、评选名额

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等额推荐一名鹭涛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标准为每生6000元。

三、申请条件

鹭涛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且被认定为资助对象的研究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专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遵纪守法,未受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2.家庭经济困难,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研究生。

3.刻苦学习,勤于钻研,成绩优良,评比当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专业(班级)前50%。

三、评审程序

1. 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结合个人实际,填写《浙江理工大学鹭涛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递交所在学院;

2. 学院评选、推荐。学院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提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鹭涛励志奖学金捐赠者确认获奖人员名单,学校公布评审结果并表彰奖励。

四、有关要求

1.鹭涛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获得鹭涛励志奖学金的研究生,一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行为者,即刻终止享受原获得的鹭涛励志奖学金,并取消违纪当年的鹭涛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3.工作人员在评审、发放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相关参评学院请于11月13日下午16:00前报送鹭涛励志奖学金推荐材料(申请审批表和佐证材料)。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86843146 ,邮箱:939536771@qq.com.办公室1-42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1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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