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旧版本
评奖评优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评奖评优 > 正文
浙江理工大学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10-28 11:10:00 点击量: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工委[2010]23号文)精神,我校将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该评选活动。为进一步挖掘和塑造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奋发成才,全面展示新时期大学生的良好风貌,我校从即日起组织开展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与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1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学习刻苦。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曾多次获二等及以上级别奖学金。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或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实施步骤
1.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评选活动,推荐产生1-2名候选人,于12月20日前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以电子稿件和纸质的形式报送至学生处。学生处联系人:陈老师、方老师,电话:86843032,地址:行政楼330,E-mail:xgb@zstu.edu.cn。
2.学校评审。学生处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情况进行汇总和审核后,组织公开评审活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结果将递交至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进行审定,最终确定2名候选人。
3.公示上报。候选人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浙江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是繁荣校园文化的有力抓手,是挖掘与弘扬先进的重要载体。各学院与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活动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宣传发动、活动组织、材料申报等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学生参与其中,确保评选活动富有成效。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Copyright © 2011-2013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杭州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92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