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组织各有关学科博士点增列研讨会,修改完善博士点申请简况表。
2. 核算各个学院学科建设工作量。
3. 组织并完成浙江省学科建设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报送工作(根据上级部门通知情况确定)。
4. 组织并完成省一流学科中期评估工作(根据上级部门通知情况确定)。
5. 完成学位中心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信息备案工作。
6. 完成教育部学位中心《专业学位授权点质量评估报告(MBA)》后续工作。(目前协议已寄送)。
7. 完成2018年度学院特色工作考核事宜。
8. 完成2018年度学科建设贡献奖的评选工作。
9. 完成2018年度博导、硕导遴选及发文。
10. 组织实施“纺织学科群带动发展计划”、“机械学科群带动发展计划”、“交叉学科培育增长计划”,做好有关经费使用与绩效考核,完成三个发展计划的年度总结工作。
11.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