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旧版本
学科建设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14 10:27:51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8〕28号)、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材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校已启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有关文件及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出发点,认真开展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本次工作的进度安排依照下表执行:

时间

进度安排

2018.9.13

工作布置会(研究生院)

2018.9.13-9.21

材料填写(相关学院);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9月21日下午4:00

2018.9.22-9.25

材料审核(研究生院)

2018.9.26-10.8

专家审阅及审阅意见反馈(相关学院);

材料返回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0月8日下午4:00

2018.10.9-10.11

材料定稿、打印

2018.10.12

材料递交省学位办

 

附件:

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

2. 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8〕28号)

3. 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材料的通知

4.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

5.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

6.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调整工作负责人

 

研究生院

2018.9.13

 


Copyright © 2011-2013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杭州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92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