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硕士生招生
(一)招生宣传。依托微信公众号平台持续推送各学院招生资讯;试点在“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宣传推广。
(二)推免生面试。各学院10月15日前完成推免生复试,学生体检后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10月22日全面结束本年度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
(三)报考指南印制。印制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指南并分发至各学院。
(四)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0月9日至12日,正式报名时间为10月15日至24日。
(五)自命题准备工作。召开自命题工作部署会,部署自命题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与各学院签订《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召开自命题工作培训会,对所有命题教师、分管副院长和研究生秘书进行业务培训。所有命题工作人员须遵循回避要求并签订保密责任书。各学院应对本学院命题教师进行教育和培训,增强其保密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网上阅卷准备工作。做好2027年网上阅卷的对接和准备工作。
二、博士生招生
(一)招生目录制定。各博士点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制定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简章和相关办法制定。研究生院制定浙江理工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各博士点学院在此基础上制定学院具体实施方案。
三、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
会议落实。落实“浙江理工大学2026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举办工作。(国际处、研究生院、信息学院、纺织学院、材料学院)
四、研究生培养
(一)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
(二)开展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与课程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
(三)开展校级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与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学堂在线平台课程环境配置并开课。
(五)完成研究生老生学信网学年注册工作。
(六)完成2026级新生人证比对与学信网新生照片复核工作。
(七)完成2026/2027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八)完成联合培养研究生数据的系统录入工作。
(九)开展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培养过程延期模块建设与培养过程管理模块优化工作。
(十)完成2027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论证工作。
五、学位授予与管理
(一)10月15日前,做好学校2026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培养项目的立项工作。
(二)根据上级通知,及时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与上报工作。
(三)更新各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
(四)完成博导招生资格确认工作。
(五)持续开展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六、学位点评估工作
(一)梳理学校、各学院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实践基地)与聘任的行业导师,形成情况报告。
(二)整理学位点各项评估的要素及要求,开始撰写学位点年度建设报告(2026)。
七、思想政治教育与安全稳定
(一)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按通知要求,扎实开展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精心组织,创新形式,凝练形成工作案例,增强主题教育实效。
(二)思想动态研判。常态化做好研究生月度思想动态和舆情研判工作,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和指导帮扶,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库和工作台账,按期提交月度思想动态研判表。
(三)硕博宣讲团建设。组织宣讲团赴校内外持续开展“长征精神”系列宣讲;做好宣讲团换届及人员选拔工作,组织新学期培训与交流活动。
(四)研究生党建“双百”培育推进。加强对学校2026年研究生党建“双百”提质培优计划立项党支部和党员的过程管理,厘清现有基础,明确建设计划,补齐短板,挂图作战,精准指导培育创建工作。
(五)长假返校统计。严格落实国庆假期值班值守,全覆盖掌握学生离返校情况统计,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八、学风建设
(一)学科竞赛备赛工作。按照赛程安排和“一院一赛”部署,校院联动,组织落实好农业科技作品、能源装备创新设计、人工智能创新、金融科技创新、机器人创新设计、未来飞行器创新等赛事全国总决赛项目打磨提质培训。做好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网络安全创新大赛的报名和校内选拔,持续跟进“双碳”创新与创意、“美丽中国”创新设计、“文化中国”两创、智能建造创新等大赛初赛评审结果。
(二)评奖评优工作。按前期通知完成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及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完成十佳研究生、校长特别奖学金的组织评审工作。
九、文明寝室建设
(一)公寓文明建设。面向2026级研究生强化公寓规章制度和文明寝室建设要求,持续巩固文明寝室建设成果。
(二)四级网格员队伍建设。选聘2026-2027学年研究生助理公寓辅导员,增选2026级研究生社区四级网格员,持续加强“一站式”学生社区网格员建设。
(三)研究生社区联合会建设。强化校研究生社区学生干部培训;组织策划第七届红色经典影视剧配音大赛。
十、资助管理工作
(一)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审核、汇总并审定各学院报送的新学年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按要求及时在浙江省资助管理中心一窗受理平台建档入库。
(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组织各学院归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完成系统录入,跟进贷款发放;做好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资料审核与政策解读,动态更新学费未缴、缓交学生情况。
(三)出国(境)资助资格评审。做好具备资助资格且已完成出国(境)国际会议或交流学习项目的研究生资助金审核与申领工作;开展政策宣讲和经验分享,10月中下旬启动202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出国(境)资助资格申请与评审。
(四)国家助学金发放。结合新生报到注册和入学资格复查结果,发放2026级研究生9月、10月国家助学金;按月核发其他年级研究生的国家助学金。
(五)助教助管工作。联合教务处、研究生院开展新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招聘和公示;梳理规范校院两级研究生助管岗位,完成助管岗位津贴的审核发放。
(六)发展性资助创新探索工程。围绕“应助尽助、榜样领航、服务成长”目标,启动“研途领航计划”项目群,启动科研实践训练营等研究生双向赋能项目,精准疏解论文写作、科研方法等学习痛点,推动保障性资助和发展性帮扶有机结合,提高资助育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