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生招生
(一)公布第一轮博士生拟录取名单。拟于5月中旬公布第一批“申请-考核”及硕博连读方式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第二轮博士生报名。对于招生计划有缺额的专业,拟于5月中旬启动第二轮报名及复试工作。
(三)科研项目博士注意事项。招收科研项目博士的导师应在学生拟录取前完成经费转账。各学院收齐转账单后,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转账单及汇总表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四)联合培养及定向注意事项。联合培养考生须在拟录取前签署联合培养知情确认书;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书。
(五)硕博连读考生填报信息。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拟于5月下旬在研招网完成报名信息填报。
(六)完成时间:计划5月31日前完成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硕士生招生
(一)拟录取考生后续工作
1. 及时完成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报告、定向协议、复试材料等整理归档工作。
2. 通知拟录取考生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5月中下旬)。
3. 关注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及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和学工线做好沟通,确保调档工作按时完成。
(二)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结
提交学院招生总结报告:各学院需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含初试、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全面总结和复盘,形成总结报告并提交至研究生院。
(三)2027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修订
各学院于5月25日前完成2027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修订并提交至研究生院。
各学院于5月25日前初步完成2027年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复试参考书等材料的编制工作并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向各学院提供2026年研考自命题科目成绩分析报告,供各学院2027年自命题科目大纲编制及命题参考。
三、港澳台招生(艺术与设计学院)
(一)制定复试方案。学院于5月上旬公布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复试录取。学院于5月20日前完成港澳台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四、招生宣传与咨询
(一)招生宣传
1. 分析本学院2026年生源情况,制订2027年学院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2. 制作纸质招生宣传册:研究生院出资为各学院统一制作纸质版招生宣传册,便于暑假期间外出招生宣传使用。各学院配合提供并确认宣传册素材。
3. 线下招生宣传:学院可自行安排组织赴省内外高校进行2027年研究生招生宣传。
(二)招生咨询
保持咨询电话畅通,及时接听考生来电,按时回复考生邮件。
五、研究生培养
(一)5月中旬,完成202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系统录入工作;5月底前生成2026级研究生教学计划。
(二)5月中旬完成研究生证补办工作。
(三)5月中旬启动2026年度校级研究生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
(四)5月下旬,启动校内教改、课程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
(五)5月底,启动研究生延期申请工作。
(六)5月底前完成公共必修课期末考试试卷印刷及考试安排工作。
六、学位授予与管理
(一)5月底前,完成2026年新增博导(遴选)的外审相关工作。
(二)5月,按预计时间完成6月批次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申请材料收集工作。
(三)5月10日前,发布2026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通知,5月下旬收集相关申报材料,并完成审核。
(四)完成各学科专业学位授予标准的审核与修改工作,5月底前完成定稿;拟在6月份前完成全部更新工作。
(五)形成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的具体方案。开展行业企业导师的聘任工作,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认定相关工作。
(六)组织2025年浙江省优秀学位论文的申请、推荐工作并完成上报。
(七)拟修订新的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培育相关文件。
(八)继续有序开展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做好学位论文送审服务。
七、学位点评估工作
(一)分析各学院、各学位点2025年建设数据。
(二)审核各学院、各学位点完成《学位点年度建设报告(2025)》,完成定稿并挂网公布。
八、思想政治教育与安全稳定
(一)思想动态研判。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研究生思想动态和舆情研判工作,动态更新各类信息库。督促学院落实谈心谈话和指导帮扶等工作,按期提交月度思想动态研判表。
(二)主题教育。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诚信、资助诚信、禁毒反诈、网络安全与文明等系列主题教育,确保全覆盖、有实效。
(三)硕博宣讲团建设。结合科学家精神、学术诚信等主题,举办浙理硕博宣讲团第四期红研“青”思享活动。
(四)导学思政建设。组织开展2026年“最美致谢页”征集活动,做好第三期“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征文评选工作,围绕暖心师恩,逐梦前行主题,结合毕业季感恩教育,开展导学微沙龙活动。
(五)网络思政教育。持续推出“青蓝先锋”、科研小白成长记系列推送,持续发挥榜样的典型示范作用。
(六)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研究生辅导员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好5月研究生辅导员主题沙龙活动,加强工作研讨和交流。
九、学风建设
(一)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传教育。举办2026年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开展2026年宣传教育重点活动发布、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倡议、科研诚信自律承诺书签订和学风建设经验做法交流等。持续发布学术讲座每周资讯。
(二)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评选。组织开展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校级公开评选活动。
(三)研究生朋辈榜样宣讲。遴选国家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十佳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等朋辈榜样代表,开展优秀事迹宣讲和展示。承办浙江省2026年“我是国奖生·青春榜样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巡回宣讲活动,选派优秀国奖生参加省内其他高校的巡回宣讲活动。
(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赛事组赛备赛工作。做好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校赛评审,启动中国研究生能源装备创新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乡村振兴科技强农+创新大赛科技作品校赛。邀请竞赛突出贡献单位、优秀竞赛团队、指导教师、评审专家等开展赛事宣讲和工作交流。
(五)研究生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评审。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学院评审、公示和报送工作。
十、日常管理
(一)校外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管理。推进规模较大单位校外联合培养研究生“一组三员”信息库建设。持续督促各学院组织落实联培学生数字研工系统报备工作、学生个人成长档案等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二)“五一”假期研究生离返校情况排摸。各学院做好“五一”假期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离校、返校情况排摸统计,全覆盖掌握未返校研究生情况。
(三)2026届研究生毕业教育与管理工作。发布2026届毕业生教育管理与离校工作相关通知,各学院拟定毕业生教育管理和离校工作方案并报备研工部。校院协同,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和毕业典礼筹备相关工作。
十一、资助工作
(一)研究生“三助一辅之星”评选。各学院挖掘推荐优秀研究生参评校级“三助一辅之星”,学校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三助一辅之星”。
(二)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资格评审。研工部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出国(境)资助宣讲会,各学院协同做好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启动本学期研究生出国(境)资助资格申请评审事宜。
(三)奖助审核与发放。完成4月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和5月国家助学金的审核发放。
(四)生源地贷款确认工作。各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做好2026届毕业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确认工作。
十二、文明寝室建设
(一)实验室和寝室安全教育与管理。加强实验室和寝室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浙理研究生社区联合会组织开展好“研究生寝室整理收纳大赛”,开展劳动实践、生活小窍门等社区文化活动,开展生活空间提升行动。
(二)学生社区网格化管理。落实助理公寓辅导员每周寝室走访工作;建立公寓辅导员(助理公寓辅导员)-楼长-层长-寝室长“一站式”公寓楼网格化管理队伍,建立人员信息库,明确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