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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研工部三月份工作要点提示
作者: 时间:2026-03-02 10:56:26 点击量:

一、博士生招生

(一)学院3月5日前公布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面试工作方案和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综合面试工作方案。

(二)学院3月6日前确定进入博士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含“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并报研究生院复核。

(三)学院3月18日前完成博士综合面试工作(含“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

二、硕士生招生

(一)初试成绩复查。3月1日-3日,受理考生复查申请。3月上旬公布复查结果。

(二)一志愿复试准备。学院3月下旬前做好以下一志愿复试准备:

1.根据复试参考书命制复试笔试试题和面试试题;

2.准备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实施方案,确定复试调剂规则(专业范围),报研究生院审核;

3.根据国家线和招生计划划定复试分数线和一志愿复试名单;

4.发布招生复试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的说明;

5.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计划总数确定学院分专业计划;

6.确定复试方式、日程安排、地点、面试专家等;

7.复试前进行面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培训。

(三)复试提醒。结合教育部文件要求,提醒学院务必注意:

1.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复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原始评分记录、复试情况记录、复试成绩汇总表、需要全部扫描,复试结束后,纸质原始表交研究生院,扫描件拷贝一份给研究生院,同时学院保存扫描件5年;

3.复试笔试答卷需要全部扫描,扫描件拷贝一份给研究生院,同时学院保存纸质答卷1年、答卷扫描件5年;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拷贝一份给研究生院,同时学院保存录音录像五年;

5.其他复试录取相关材料请学院亦做好保存备查;

6.复试名单、成绩录入、拟录取名单双人审核

7.提前做好研招网密钥(U盾)展期,确保能够使用

8.所有环节做到流程规范,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开展考试招生各项工作,避免产生舆情,遇到问题第一时间和研究生院沟通;

9.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在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10.联合培养考生应在拟录取前签订联合培养意向书,明确联合培养单位。

三、招生宣传

各学院提供学院招生宣传册内容,为2027年招生宣传做好准备(拟2026年5-8月外出宣传)。

四、研究生培养

(一)3月13日前完成研究生注册及入学学籍相关工作(休、复学等)。

(二)3月18日前完成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试组织及成绩提交

(三)启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尤其对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加强提醒与沟通)。

(四)完成3月份毕业批次学历审核及报盘工作。

(五)3月31日前完成2025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签字确认及存档工作。

(六)做好研究生教材使用的审核及统计工作

(七)3月31日前做好英语四、六级报名的准备工作,发放2025年下半年四、六级成绩单

(八)完成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研究生助教岗位选聘工作

(九)启动《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办法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办法》以及《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修订工作。

(十)启动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修订工作。

(十一)启动2026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五、学位授予与管理

(一)开展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的结题工作(2024年及之前立项的);拟修订新的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培育相关文件。

(二)完成2026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按最新的招生资格确认文件下发通知、审核具有招生资格人员名单等。

(三)15日前,完成2026年新增硕导的材料审核工作;3月份完成硕导遴选与发文工作。

(四)完成学位中心专家库报送工作。

(五)19日前,完成3月份学位授予批次的相关申请材料;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前完成材料审核。

(六)筹划成立卓越工程师学院。

(七)开展各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更新工作。拟在3月份下发通知,在6月份前完成全部更新工作。

(八)持续做好学位论文送审工作,更新《研究生导师手册》等其他工作。

六、学位点评估工作

(一)组织各学院、各学位点完成《学位点年度建设报告(2025)》的撰写,并挂网公布。

(二)完成《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5)》,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定稿发布。

七、思想政治教育与安全稳定

(一)新学期安全稳定工作。开展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全覆盖持续动态跟进未返校研究生去向及返校时间。加强对校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新学期考勤和教育管理,持续查漏补缺、组织落实数字研工系统报备手续。常态化做好休学、复学、延长基本学习年限等特殊学籍状态和论文盲审未通过研究生关心关注和指导帮扶。

(二)开学初思想动态研判。深入调研了解研究生在寒假期间和开学初的思想、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情况持续落实各类信息库动态更新工作,跟踪关注特殊群体,落实好谈心谈话等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3月10日前提交开学初思想动态研判表至党委研工部

(三)主题教育各学院持续开展公寓和实验室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春季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适时举办心理调适讲座和团辅活动,引导学生尽快适应新学期的科研学习和生活节奏。

(四)硕博宣讲团建设校院联动,结合《第四期浙理硕博宣讲团选题指导书》,继续做好“红研青锋”浙理硕博宣讲团成员的文稿打磨与宣讲指导。组织开展硕博宣讲团宣讲课程录制和展播工作

八、学风建设

(一)学术文化活动。持续发布“学术论坛与讲座一周资讯”,征集各学院拟开展的“一院一品”学术活动主题。以学风建设月为契机,筹划第五届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评选等活动。

(二)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举办学位论文规范及毕业流程专题讲座,帮助学生明确论文格式规范、学术诚信要求、查重标准、答辩流程等关键环节。

(三)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上报。根据上级和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省级和校级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按要求落实组织评审、公示及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

(四)优秀研究生典型宣传展示。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校长特别奖、十佳研究生、优良学风团队等团队和个人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五)“一院一赛”组织发动。做好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赛事的宣传、组赛及备赛工作,开展榜样分享活动。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遴选合适赛事及导学项目团队,提前谋划技术成果提炼、项目申报等相关事宜。做好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的报名及作品提交工作,启动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校赛筹备工作,有序推进竞赛校园宣讲会、校内选拔赛等各项规划事宜。

九、资助工作

(一)“三助一辅”工作。开展研究生助教岗位选聘及助管岗位增补聘工作。组织全校研究生开展资助诚信主题教育,指导各学院做好助研相关工作。

(二)国家助学金和助管岗位津贴发放。完成3月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造表及发放工作。完成1-2月份助管岗位津贴的审核及发放工作。

(三)审计数据报送。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完成上一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对象信息等审计数据的报送工作。

十、日常管理

(一)公寓安全和文明寝室建设。组织辅导员、研究生助理公寓辅导员、研究生社区联合会骨干等开展寝室走访,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征集学生对学校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学习两会精神”公寓主题板绘活动。常态化落实数字学工系统安全预警工作。

(二)导辅协同与导学思政工作。举办师生趣味性体育活动,增进导学交流互动。以两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党群活动中心等场域为平台,规划开展浙理面对面活动。梳理学籍异动信息,制定指导帮扶工作措施。

(三)队伍建设。组织开展3月研究生辅导员工作沙龙。指导浙理研究生社区联合会制定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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