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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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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学生离校及2023年寒期留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2-13 18:42:35 点击量: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调整本学期期末教学安排的通知,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确保期末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提前离校审核

      各学院应认真细致做好学生提前离校去向摸排,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自12月13日起,学生可通过“浙理数字学工系统”申请提前离校返乡,学院及时审批学生提前离校申请,并做好离校学生途中防疫指导。提前离校学生寒假期间未经批准原则上中途不得返校。

      提前离校业务办理流程:打开浙理数字学工平台,http://xgxt.zstu.edu.cn/swms/ehall/home/home.html(或访问微信-“浙江理工大学企业号”-浙理数字学工),在“假期服务”-“假期离校服务”进行申请,并查看审核结果。

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寒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等原因需要留校的,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和学院认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校。留校学生擅自离校视为不留校。学生下学期根据学校开学通知按时、有序返校。所有离校学生寒假期间未经允许原则上中途不得返校。学生离寝时将床铺及个人物品收好放入衣柜,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关闭水电门窗,做好各项安全防护事宜。

三、严格假期留校审批流程

      学生寒假留校应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留校。留校学生完成相关工作或活动后,应及时离校。

      1.因参与教学科研活动、就业实习等原因申请留校的,学院应严格审批流程,与教学科研活动负责教师、实习单位取得联系,由相关负责教师、实习单位提供证明或协议,并征得家长同意。因其它特殊原因申请留校的,由学院核查学生情况并征得家长同意。

      2.寒假留校业务办理流程:打开数字学工平台,http://xgxt.zstu.edu.cn/swms/ehall/home/home.html(或访问微信-“浙江理工大学企业号”-浙理数字学工),在"假期服务"-“假期留校服务”,填写相关资料,并查看审核情况。

系统预计于12月16日开放申请,12月20日中午12:00关闭申请。

四、加强留校学生管理

      1.留校学生须自觉加强安全自律意识,认真学习并签署《2023年寒假留校学生安全自律承诺书》,同时提交2023年寒假留校家长知情书。

      2.留校学生原则上要求不得单独入住一间房间。学院务必做好合并住宿的引导和安排。

      3.留校期间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保持通讯畅通,少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组织或参与集体性新年活动,尽量不到人员集聚或密闭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强化落实“讲卫生、勤洗手、戴口罩、不聚会、用公筷”等个人防护措施。有校外行程的学生72小时内及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学生经亮码测温进入校园的制度。及时做好每日归寝晚签到工作,如实报送个人信息。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和留校活动指导教师报告。

五、落实学院管理职责

      1.学院应制订《2023年寒假留校学生教育管理方案》及寒假留校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办法。各学院《2023年寒假留校学生教育管理方案》于12月21日下班前报送至学工部dwxgb@zstu.edu.cn和研工部ygb@zstu.edu.cn邮箱,纸质稿报送至行政楼336办公室。 联系方式:姜介炜,联系电话:86843877;钟利彬,联系电话:86843146。

      2.学院要在学习和生活上对留校学生给予关心,及时、准确掌握留校学生的信息动态。寒假留校安全教育做到不留死角,安全管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值班医生。

      3.学院应明确留校学生的分类管理职责。其中因科研竞赛等留校学生,由相关活动指导老师负责落实学生每日考勤及管理职责。其他留校学生,由学院辅导员统一认定并落实每日考勤及管理职责。

      4.学院应落实寒假留校学生“每日一报制”,有专人负责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同时,学院要充分发挥留校学生干部的作用,指定本科生和研究生各2名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学生作为本学院的留校学生负责人(要求为注册困难生,并在寒假内只能有一份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协助做好本学院寒假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寒假期间每晚22:00前向学院负责老师、学工部、研工部报送当天学院留校学生情况,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学院主管领导和学工部、研工部。

                                                             学工部、研工部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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