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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2015年工作要点
作者: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时间:2015-04-13 14:45:16 点击量: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2015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浙江理工大学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十二五”规划》、学校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以及《浙江理工大学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浙理工研〔201420号)和《浙江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浙理工研〔201422号),协同努力创造研究生教育新局面,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总体思路:走内涵式发展改革道路,强化学位点建设,优化学科学位点布局与结构,努力提升学科学位点水平。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模式,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为着力点,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努力在我校建成规模结构适应需要、培养模式各具特色、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关键目标:为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打好基础、做好准备;努力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第一志愿录取率提高6%以上,生源质量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学位论文抽检成绩优良,创新学术成果明显提升。学位点评估取得新成绩

二、工作任务与举措

(一)改革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

1.努力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解读上级招生政策,提出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的策略。加强学科学位点建设、协同中心和联盟中心建设,为争取招生名额提供依据。优化学术型学位点、专业学位点的招生结构与比例。扩大留学研究生生源规模。

2.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招生考试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优化初试,强化复试,充分发挥导师作用,规范考试管理,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察。改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数量和质量,探索实施推荐和面试相结合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制度。

3.加大研究生招生宣传力度,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以提高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报名率和一志愿率为目标,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加大对生源相对集中省份高校研究生生源的宣传力度,积极开拓目前报考我校生源较少省份的潜在生源。学校出台研究生招生宣传促进办法,采取学院报名和学校统筹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学院负责1-2个省份的招生宣传。对招生宣传做得好的学院,在指标分配、年终考核等中给予奖励。建立研究生招生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网络及相关平台、媒体的作用,形成招生宣传合力,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学院、学科学位点、研究生导师的作用,实现研究生招生协同互动。

(二)完善研究生培养模式

4.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研究生教育全过程,把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纳入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继续围绕以“培养模范公民”为核心的学校新时期育人理念,深化以科学素养、人文精神和思想政治素质提升为支撑的全员、全方位和全过程“三全”育人的思政工作模式。强化落实研究生思政教育的导师责任,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研究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5.大力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落实《浙江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紧密围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开展专业学位职业衔接试点工作,推动工程、法律、应用心理、翻译等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培养涉及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方式、评价方法等方面与相应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深化高校行(企)业协同育人机制改革。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启动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建设同一领域或多领域共享的专业实践基地。

6.优化培养方案,加强课程建设。进一步优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高质量完成应用心理、法律、翻译和建筑与土木工程4个新增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制订工作,严格执行行(企)业专家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论证制度。以教育部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高校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重点建设影响面大、受益面广、具有特色的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群)建设工作;开展全英文、双语课程建设;促进案例教学研究和案例库建设;完善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资源;更新课程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培育优质的课程建设成果。

7.继续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工作。深入开展研究生创新教育,加强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继续推进校研究生创新项目、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项目、教改和课程项目、专业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学科竞赛等工作,搭建创新教育平台,激发创新成果,形成稳定的研究生创新教育运行模式。充分发挥管理信息系统作用,加快研究生教改和课程建设项目管理、课程停开设置等功能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优化管理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效率。

8.推进研究生国际化培养。加强留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继续开展全英文授课研究生教育项目和全英文(双语)课程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我校留学研究生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加强研究生国际培养运行机制建设,积极引进国(境)外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推动与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不断拓宽中外高校联合培养项目建设渠道。针对出国(境)交流学习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完善培养环节管理和在交流学习学校获得的课程成绩和学分认定工作,为出国(境)交流学习做好制度保障工作。

(三)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加强学风建设与就业服务

9.完善研究生奖助办法。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使基础性资助和奖励性资助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优化“三助”体系,探索建立“三助一辅”的研究生资助体系。重点是探索实施研究生助教制度,争取有需要且优秀的导师都由研究生担任助教。积极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良学风团队、优秀毕业生、学术之星等个人或团体的评选活动;优化健盛、金富春等专项奖学金的评选活动。强化各类奖助学金对研究生的激励作用;根据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按“德育为先”、“科研主导”的原则,构建新的研究生综合测评体系和奖助激励机制。

10.加强学风建设,提升学术氛围。续办好研究生“学术论坛”,鼓励各学院创新“学术论坛”的组织形式,提高“学术论坛”的影响面和参与度,努力打造和评选一批校优秀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探索各学院学术论坛活动交流互动。加大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线下媒体研究生学术报告和学术论坛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研究生学术氛围。

11.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帮助研究生建立良好的就业心态,积极提供就业信息,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关注就业弱势群体,实现个性化就业帮扶;充分发挥导师和学科在研究生就业中的作用;鼓励研究生自主创业,引导毕业生结合国家需要和自身所长,到西部、基层和国家重点行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确保我校研究生一次性就业率超过95%整合平台,协同推进,形成“招生-培养-就业”良性循环工作机制。

(四)切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12.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师德水平,加强师风建设,发挥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的示范和教育作用。坚持和完善新增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制度。加强跨学科或跨学位点的导师资格、招生资格、学位论文选题-评审-答辩环节管理。修订导师遴选文件,在导师遴选标准、遴选程序、新引进人才导师资格认定等方面更加适应学校研究生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制定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指导过程中的职责,细化导师违规情节和指导失察处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导师管理信息系统。发布2014年研究生导师培养质量数据。

13.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确定招生导师及其指导研究生的限额。规范校外导师的聘任、考核,充分发挥校外导师在创新人才培养、政产学研用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对各专业学位授权点校外实践导师进行全面摸底,并建立专业学位校外导师信息库。在制度上,专业学位校外导师队伍建设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挂钩。

(五)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14.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制定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体系。根据国家《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制订与学校办学定位相一致的学位基本要求。根据学位基本要求,统筹考虑分层分类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和就业等环节的质量因素和具体要求,完善全过程质量标准和运行管理规范,构筑各学位点的质量自律机制。

15.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校级学位论文盲审和抽检制度,加强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加强学位预警工作的整体设计。充分发挥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作用,实现研究生学业进展情况实时分析监控,健全学业预警机制。实行严格的中期考核和论文送审制度。

16.进一步规范学位与学籍管理。加强学生学术道德建设,制定《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环节的管理进行优化,加强监控,分类制定学术不端细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专业、转学的有关规定,修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优化环节和办理流程,对在读证明、毕业证明、学位授予证明等学生经常前来办理的手续进行优化,使之更为简便、快速。做好3月、6月、11月学位授予工作,确保零差错。

(六)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建设

17.成立研究生院,优化研究生管理机构,充实管理队伍,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机制。

18.研究制定校研究生教育“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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