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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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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算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时间:2016-12-12 09:53:56 点击量:

各有关学院(部)、图书馆:

现将本学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核算范围

本年度核算的工作量包括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所承担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2.基础数据的采集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选择“培养管理—排课管理—查看全校课表”,按开课学院查询本年度两个学期本学院所上课程,并分别导出数据至EXCEL表。

导出的基础数据中,已停开的、重复的、选课人数为“0”的课程请自行删除,不吻合的信息请更正;基础信息中如“总学时”、“培养层次”、“总学生数”、“插班留学生数”、“开新课”、“新开课”、“授课对象层次”等信息需经任课教师确认。其中,开新课以学期初交研究生部备案材料为准。

3.计算办法及要求

本学期工作量按照《浙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业绩量化标准》(浙理工党〔201333号)进行统计,为方便全校数据审核与统计,具体格式内容请按照“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表格”(内有3个附表)中的要求进行填写,表格中已有相关的计算公式和范例,请填入基础数据套用格式计算后删除范例。

统计过程中,“理论课教学工作量”与“指导研究生工作量”分别计算。涉及外聘教师、校际互选的课程,请在相应表格后面备注栏标明“外聘”、“校际互选”字样。实验课程按照理论课计算办法核计。

4.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学院(部)、图书馆于20161223日前将本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统计表(纸质版)按统一格式送至研究生部,汇总表需领导签字并盖章,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57304603@qq.com

联系人:陈小东,1号楼439办公室,联系电话:86843072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业绩量化标准(浙理工党2013-33号) 

 附件2: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核算(空白表范例)
 

研究生院    

O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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