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现将“关于开展‘2016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我校推荐申请不超过5项。研究生教育成果由两个以上学校单位共同完成的,可以联合申请“教育成果奖”。联合申请的成果,不计入申报推荐限额。
1.申报事项
具体材料提交要求、评选范围、奖项设置、评审过程等,请见《关于开展“2016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4)。
2.工作安排
⑴各学院至少推荐申报1项。请各学院在3月29日前,按附件1通知要求向研究生院报送教育成果奖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两份和电子稿一份、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电子稿一份、有关附件材料纸质稿和光盘各一份。
⑵各学院申报数量超过推荐限额后,研究生院将组织校内评审会,评审确定推荐成果。
⑶研究生院向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报送推荐成果。
联系人:顾越桦,联系电话:86843072,电子邮箱:guyuehua@zstu.edu.cn。
附件1 关于开展2016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通知
附件2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3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
附件4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