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请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各学院实际,开展2020年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4月6日前,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申报确认或填报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电子版(附件1,电子签名有效)交所在学院。
2. 4月13日前,各学院完成审核工作,并将以下材料通过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后报研究生院。
1)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结果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电子签名有效),其中申请招收3人以上硕士生导师,需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在汇总表备注栏注明;
2)自动取消导师资格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电子签名有效)。
3. 4月16日前,研究生院复核并公布2020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硕导名单。
附件:1.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2.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结果汇总表
3.自动取消导师资格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