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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结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8-30 19:00:55 点击量: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17年修订)》(浙理工学位〔2017〕2号),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研究生院审核,现将具有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1)。

经本人申请,学院学位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审核,理学院王新平等指导教师可招收硕士研究生3人以上,但招生人数至多不超过5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最终招生人数由学院根据本单位自身实际确定。

为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因课题研究需要但无法确保完整指导2019级研究生至毕业的指导教师招收硕士生,学院应在研究生确定导师阶段为其配备好第二导师;校外兼职导师在我校招收研究生的,有条件的学院也应为其配备好第二导师,协助兼职导师做好研究生的管理和培养工作。


附件:1.具有2019年硕士生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名单

       2.招收硕士研究生可超过3人但不超过5人的指导教师名单


研究生院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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